省民政厅组织《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代拟稿)》专家论证会

31.05.2016  06:13

受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委托,湖北省民政厅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代拟稿)》。

5月26日,省民政厅邀请高校专家、法律工作者、特困救助供养工作实务工作者共8人,在厅机关十楼会议室对《认定办法(代拟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讨论与评议。

与会专家认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代拟稿)》较好体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精神,结构完整、重点明确,有较强的针对性,但也从立法角度,对相关内容提出了二十余条修改意见。(省低保办 罗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