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出台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免费服药新政策

19.11.2020  17:38

为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医疗负担,近日,由襄阳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免费服药措施的通知》。

通知》从全市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范围、用药费用政策、补助结算、审核手续、责任落实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服务供给,优化工作流程,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成本和社会成本,促进精神障碍者管理服务工作有效衔接。

确保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范围。各地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保情况要进行逐一查对,卫健、医保、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各司其责,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

保障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门诊用药费用政策范围内“”负担。纳入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范围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门诊用药统筹待遇为400元/人/月,政策范围内职工医保报销90%,居民医保报销80%后,对个人自付部分予以医疗救助或财政补助。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门诊用药医疗补助费用实行定点结算。属财政资金补助的,由卫健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季度进行结算;属医疗救助范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参保地外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可先行垫付费用,凭收费单据由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申报补助。

简化慢性病门诊待遇审核手续。对办理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的在定点医疗机构领取申请表,做出病情鉴定后,再前往医保部门办理门诊治疗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