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粮食系统扎实推进“四个专项治理”工作

11.07.2017  10:31

  为贯彻落实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 “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十堰市粮食局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四个专项治理”工作。 

  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5月11日,分别组织了局党组会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5月12日成立领导小组与专班,6月6日召开县(市、区)粮食局长座谈会,学习省局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将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讲政治规行为优作风提素质结合,自我革命,自我清洁,自我提高。 

  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市县(市、区)粮食局与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主要领导负总责,所有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明确每个班干部职工的责任,分阶段组织企业自查、县(市、区)粮食局全面检查、市粮食局督导检查,集中精力用5、6、7三个月时间将这项工作实施到位,截止6月底,已经全面开展了自查、全面检查与督导检查。 

  细化方案,以整改为重点,立查立改。根据省局文件精神与检查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明确重点,严格检查,将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分类研究确定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确定整改责任人,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截止6月底,全市将查出的150多项问题列成清单,已经整改到位了120多项,其他的30多项大多也限时在7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目前,全市正在加紧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认真准备迎接省局督导抽查。继续将“四个专项治理”同“两学一做”活动紧密结合,全面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宜昌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初见成效
今年4月以来,根据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宜昌市政府法制办对公安、人社、住建等10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工作有痕迹,考核有依据、落实有时限、全程有检查、事后有成果,对行政机关2015年以来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清理与整治,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各县市区共查出各类问题3105件,已整改到位2397件,涉案金额334.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