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初见成效

18.07.2017  11:11

今年4月以来,根据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宜昌市政府法制办对公安、人社、住建等10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工作有痕迹,考核有依据、落实有时限、全程有检查、事后有成果,对行政机关2015年以来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清理与整治,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各县市区共查出各类问题3105件,已整改到位2397件,涉案金额334.76万元,市直部门查出问题998件,已整改到位785件,涉案金额228.62万元,在追责问责工作方面,全市责令单位书面检查1个,通报单位3个、个人6人,诫勉谈话10人,组织处理9人,纪律处分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7件。全市发现问题整改率77.6%,仍有22.4%的正在整改之中。

市工作专班始终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理念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生命线。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落到实处,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市工商局推行“四个回访”工作制度,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对新设立经营户进行回访。宣传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利好政策、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趋势要求及企业年度报告、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相关内容,引导经营者认识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注册便利化并不等同于经营活动恣意妄为,提醒其遵规守法经营,避免因不懂而违规违法;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询问其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发挥职能作用给予帮扶。二是对重点商品经营户进行回访。对监管中发现的存在轻微违法行为但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经营户,由执法人员10日内进行跟踪回访,督促其按照工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并自行整改。三是对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回访。主要对欺诈老年消费者案件、商标侵权类案件、虚假广告类案件、不正当竞争类案件、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类案件、非法集资非法金融类案件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进行回访。四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情况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工作人员在投诉举报调解处理过程中及消费者对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广泛征求消费者对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市人社局将专项治理工作和该局实施的“23°人社服务”、“啃攻促”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了既注重执法工作的治理,又注重服务水平的提质。

市交通局大力推进“互联网+交通执法”,宜昌作为“全省交通执法信息化建设试点”,以推广《湖北省交通执法综合管理系统》为载体,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科技含量,全面实现传统执法办案向网上办案的转变,加快“互联网+交通执法”建设步伐,彻底杜绝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市政府法制办作为牵头单位,始终明确定位,将督办检查贯穿始终,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两法衔接、案卷评查等日常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见人见事。实地督办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召行政管理相对人、机关干部、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居民群众、执法对象等参加的满意度测评会,征求意见建议,公开接受质询,群策群力,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重点督查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切实通过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宜昌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