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湖北省职工排舞大赛的补充通知

28.09.2016  12:3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第十五届省运会职工排舞比赛准备工作,今年6月27日,省总工会办公室发出《关于举办第四届湖北省职工排舞大赛的通知》(鄂工办发电[2016]23号)。现就比赛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7日至11日,武汉体育学院。

二、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地方组由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为单位,企业(产行业)组以企事业、产业、金融行(司)和省直机关工会为单位报名,每个单位可报团体项目A或B组别1支参赛队和同组别3个单项(混双、男双、女双)。请各单位填写统一的《第四届湖北省职工排舞大赛报名表》,于10月15日前用电子版本报送湖北省排舞协会,联系人:张素琴,联系电话:027-86570170  15871406891 指定邮箱:3201286908 @qq.com.

(二)报到:武汉市内各参赛队请于11月8日上午10:00点前,武汉市外各参赛队请于11月8日下午16:00前到艳阳天酒店(武汉体院店)大堂报到(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                517号,电话:027-87206155/ 87298999  ),

联系人:杨经理    13387625670

大会会务组定于11月8日下午16:00整,在艳阳天酒店后楼五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大赛领队会。

三、参赛费用

对武汉市以外参赛单位,住宿费用可自行解决,也可以按每天每人交纳260元(因团购成本下降,在原《关于举办第四届湖北省职工排舞大赛的通知》每人每天交纳320元基础上下调60元)标准,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前后限4天),不足部分由省总工会补贴;武汉市各参赛单位参赛期间,中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原则上不集中安排住宿。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张素琴联系(15871406891)。

四、其它事项

1、请参赛人员自备比赛服装、鞋、团体曲目(MP3);外地参赛队需要化妆师,可提前联系会务组人员提供帮助。

2、请参赛单位准备30秒内VCR视频配音素材,在团体项目比赛前播放,开幕式文字说明200字在开幕式上口播,以上两项内容可提供关于单位职工排舞作品、训练或开展情况等介绍均可,请于10月28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裁判员产生办法

依照省运会排舞裁判员产生办法,各市州及企事业单位从持证裁判(名单请从湖北工会网右侧“通知公告”栏下载)中推荐2名(武汉市3名),按排序填写裁判员推荐表,于10月1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经审核后,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到场裁判(抽签办法另定)。推荐排序第一的裁判员如缺席,由排序第二的裁判员替补。如推荐裁判员均缺席,按抽签顺序,由下一序号单位裁判员替补。

裁判员必须于11月7日到艳阳天酒店会务组报到,接受赛前培训。比赛前5分钟,到场裁判现场抽签,决定每场比赛上场裁判员。

附件:

1、第四届湖北省职工排舞大赛报名表

2、第四届湖北省职工排舞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3、第四届湖北省职工排舞大赛日程安排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举办第四届全省职工排舞大赛的补充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