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安陆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16.07.2018  09:57

安陆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针对往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高的情况,采取三项举措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一、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凡是行政应诉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至少安排一名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严格杜绝仅委托律师或者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情况,倡导鼓励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积极与各级人民法院保持沟通联系,并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建议人民法院在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开庭通知书时,协助抄送给被诉行政机关同级政府法制办,便于政府法制办掌握辖区内的行政诉讼情况,督促被诉行政机关按时派员出庭。二是建立行政机关应诉备案制度。市政府法制办收到人民法院抄送的开庭通知后,迅速制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函》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备案表》并发送被诉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在出庭应诉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应诉案件的基本案情、拟出庭应诉负责人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并在收到裁判文书后将审判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以实现对全市行政机关应诉案件动态化监督管理。三是积极做好应诉协调工作。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庭外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三、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评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安陆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中,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考评分值中的比例,用考核机制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孝感市政府法制办 安陆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