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讲培训大会在汉召开

20.06.201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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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讲培训大会在武汉召开,由省科技厅、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宣讲我省关于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举措。省政府副省长、省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生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国雄主持。

      2013年底以来,为充分调动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在鄂转化应用,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针对职务科技成果的权属、收益分配等提出了系列具有重大突破性举措。为使政策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省科技厅、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知识产权局等分别制定了6项实施细则,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执行中需要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转化的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组织人事制度、税收管理、工商登记、执法监督、法律保障等系列政策进行了系统设计,以解决各个管理环节之间的协调性问题,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十条”真正落到实处。

      会上,郭生练副省长指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的重要环节,一是要理顺政府、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三者关系,完善职务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制度。二是要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科技成果转化,让“资本”与“知本”有效对接。三是要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形成供需双方的合作纽带。他强调,各单位、各高校院所要充分认识“科技成果转化十条”出台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研究、理解政策及实施细则的实质和内涵,把落实好政策及实施细则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快推进“创新湖北”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省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就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和有关工作情况作了报告,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知识产权局等省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就本单位制定的政策实施细则的内容、操作程序、执行要点等作了详细说明。会场外还设立了政策咨询台,开展政策解答活动。

      中央在鄂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主要负责人、分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产业管理部门、科技成果转化部门负责人;高校相关院系、创新平台(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负责人;各市州检察院、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地税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同志共10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