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6个社会组织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立项

17.02.2016  11:06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发布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民办函〔2016〕71号),我省6个社会组织获得2016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立项,资金达280万元。这是我省连续4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获得立项的名单是: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会申报的“湖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人员培训示范项目”,武汉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申报的“武汉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农村留守人员增能型扶贫示范项目”,恩施市义工协会申报的“恩施市义工协会贫困特殊儿童助学帮扶示范项目”,谷城县五谷社会工作服务社申报的“谷城县五谷社会工作服务社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黄石市太子沙湾老年公寓申报的“黄石市阳新县革命老区农村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十堰爱晖困境儿童援助中心申报的“十堰爱晖关爱贫困农民工子女城市融入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厅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