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办履职问责专题讲座

17.11.2014  18:22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14〕35号)精神,11月14日下午,省民政厅举办了履职问责专题讲座,特邀省公务员局职位职责处处长张穗华来厅授课,讲座由厅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黄贵新主持。张处长介绍了我省公务员责任体系和履责机制建设情况,从什么是问责、为什么问责、怎么问责等三个方面对《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聆听了讲座。

  厅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黄贵新同志对厅直系统贯彻落实《履职问责办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履职问责办法》强调抓早抓小,防止积小错成大错,实质是关心、爱护干部。二要与能力席位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科级干部应知应会、处级干部行家里手、厅级干部专家权威”标准切实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三要与“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针对三类情形15种行为进行问责,切实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查找每名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提醒教育干部,自觉进行整改,健全确责、履责、问责机制。(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