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总工会出台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规划

06.11.2014  19:41

为进一步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日前,省总工会出台了《湖北省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4-2018年)》,就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划》指出,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建会和农民工入会工作为重点领域,以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为重点区域,依法规范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规划》就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会规范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数字化目标。一是全省各类法人单位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25人以上(含25人)的建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职工人数较多、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建实现全覆盖(或“三上”企业工会组建实现全覆盖);25人以下的一般通过联合基层工会实现组织覆盖。二是到2018年底,全省基层工会组建规范化率达到80%以上,职工之家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三是职工200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工会,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所辖企业100家以上或职工2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会干部;省总每年定期抓好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各级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干部五年内全部进行一次轮训。

为完成上述目标,《规划》要求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推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工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每年重点培育1-2个不同类型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总结1-2条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创新做法。二是积极争取资源手段。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体系;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开展贯彻《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充分发挥工会与同级政府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统战、经济和信息化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分类指导。对已建会单位,要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类型、规模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会工作分类评价标准;要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分类指导,不断拓宽建家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基层工会的生机和活力;坚持会员(代表)大会、会务公开和会员评家制度,推行会员代表常任制,广泛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活动;健全完善工会联合会工作运行机制,指导推动工会联合会落实全国总工会“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四是加大对下扶持力度。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工会,以及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的经费补贴,省市县分级负担并列入年度预算,每年按时拨付;对领办试点、工作有创新的基层工会,采取宣传表彰、外派培训、以奖代补、定向补贴等方式给予扶持;积极探索基层兼职工会干部岗位津贴补助制度,逐步加大对工会协理员的补贴力度。五是强化考核评比激励。修改完善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地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在全省工会系统创先争优表彰中实行“一票否决”;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纳入基层工会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每两年评选“十佳百优”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会干部,对“双十佳”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建立完善模范职工之家创建、申报、考核、表彰、复查等制度,每2-3年评选表彰一批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和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对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和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