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召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立法工作联席会

05.12.2014  11:51

 

 

为推动我省反家庭暴力实践创新发展,加快立法进程,明确行动路径,11月28日上午,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工作联席会在省妇联四楼会议室举行。联席会审议了湖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三年行动方案,并围绕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展开讨论。省妇联副主席高勤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内司委、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等十个与反家庭暴力工作相关的省直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湖北省反家暴立法工作三年“路线图”。《行动方案》将反家暴工作分为机制探索、健全完善、推动立法三个阶段,采取各项具体措施,健全完善包括家庭暴力预防体系、干预体系、救助体系的多部门合作机制,最终推动完成省级反家暴立法工作。我省反家暴地方性法规已被列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与会代表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就轻微家暴案件公安告诫制度运用与依法行政,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适用与个案依附之间的矛盾冲突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从各自职能和专业视角出发,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设。

省妇联副主席高勤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职能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她指出,反家庭暴力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互相协作,密切配合。一是要将工作班底搭起来。会后将正式下发文件,成立湖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工作协调组,承担探索和总结各系统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并将工作经验上升为立法建议的职责。二是要将工作体系建起来。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系统)工作特点规律,落实家庭暴力预防、干预和救助三个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三是要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将贯彻落实《行动方案》过程中的做法、困难及时反馈协调组办公室。省妇联将认真梳理联席会上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争取为国家反家庭暴力法的完善贡献湖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