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深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11.10.2014  13:24
  省安监局深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10月9日下午,湖北省安监局局党组(扩大)中心组深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郭玉梅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增补、修改内容进行了解读。参会人员交流了学习新法的体会,并对新法的宣贯、应用进行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旭辉指出,新《安全生产法》是对过去多年来的安全生产监管实践工作的科学总结,赋予的权力更大,安全监管责任也更大。       刘旭辉要求各个处室要继续组织好学习,结合本处室的职责进行学习,特别是要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对过去的一些规定、政策进行一次清理,列出单子,提出意见和调整建议,由政策法规处进行汇总统筹,争取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在年底前出台新的文件、新的规定,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调整和监管措施;要开展一系列宣贯实施活动,以省安监局名义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对各地宣贯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印发宣讲通稿,指导全省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工作;提请省政府相关领导在《湖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在省局网站上开办宣传专栏,全面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在《湖北安全生产》报、《湖北安全生产》杂志上全文刊登《安全生产法》修改案和十大亮点解读;举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中央在鄂和省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总局政策法规司领导宣讲新安法;举办县市局长和市州政策法规机构以及执法机构人员培训班;把新安法培训纳入各级安全监察员培训班主要内容;组织宣讲团,适时指导各市、县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购买安全生产法释义、印刷一万册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免费送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全体干部,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中央在鄂和省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