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监利县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02.08.2017  16:02

上半年来,在荆州市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落实责任,扎实工作,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政府法制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工作情况

根据省、市政府及上级法制办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上半年县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有: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文件精神,制定全县学习计划,并适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大会。

2、全面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直各部门要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县政府要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3、建立健全县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完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4、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纪委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由县纪委、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将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对全县行政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责任。

5、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监利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监政规〔2017〕1号)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制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管理。

6、继续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指导和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项目并向社会公布。

7、行政复及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已办结4件),受理土地确权申请1件,参加代理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5件,协助处理政府其他法律事务4件;二是审查招商引资合同5件,向政府提供关于完善招商引资合同、拆迁腾退的法律意见3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3篇。

8、其他具体工作任务情况。一是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并制定了《监利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的通知》;二是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下发了有关实施方案,进行了前阶段的督查工作;三是印发了《监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监利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监政规〔2017〕1号);四是设立了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室和行政复议调解室,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工作;五是充实人员,在县政府领导的关心下,我办新增一名副主任加强法制工作;六是起草了《监利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草案;七是开展“两法”衔接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建议将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政府各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议考核方案,认真开展评议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经济发展目标一同结帐;

2、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上,建议试行会议报告制度,即安排有关乡镇或部门在政府全会上报告本地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在行政执法责任制上,建议提请研究《监利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办建设。(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