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纸上电费金额不一样 原来是抄表日期不同

27.08.2017  23:44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曹磊 实习生郑晓雯 通讯员王欣)近日,有市民反映称,在相距不长的时间里,通过不同渠道收到的缴纳电费金额信息不一样。记者随后从武汉供电公司求证获悉,江城居民电费已实现实时计费,电费金额不一致是截止计费的时间差造成的。

  汉口刘女士称,她收到5月份的电费账单短信时,金额是78.2元,计算的是5月1日到5月30日的电费,当时她没有马上缴费。6月17日,她家又收到一张电费单,显示电费90多元。6月20日,她去中百超市缴5月份的电费时,系统显示电费变成了101元。刘女士不解,这电费到底是以哪个金额为准?

  武汉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江城居民家庭电费已实现实时计缴,而市民收到的通知都有截止时间,所以实际缴纳电费时会出现动态增长。

  原来,过去的用电方式是居民家庭先用电,再根据抄表电量计算电费后,向每家每户贴电费通知单。目前各个社区大量更换了智能电表,电费可以像手机话费那样实时计算。

  实时计费时,市民在供电企业抄表结算后一直在用电,电费就会动态增加。只不过以前是抄表后产生的电费不算进去。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民既可以选择实时缴费,也可以选择当月缴费。供电服务人员建议,居民选择实时缴费可以更直观地掌握电费。

  在缴费渠道上,市民以手机短信或电脑、支付宝所显示电费金额来缴纳都不会对电费金额造成影响。目前,市民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电e宝、掌上电力APP的电子缴费渠道,银行代扣代收、超市代收和供电公司各营业厅四种方式缴费。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