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荆州7·26电梯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安办〔2015〕55 号

30.07.2015  19:58
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5年7月26日10时10分许,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发生一起电梯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一台自动扶梯损坏。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电梯制造、安装、维护保养、使用等相关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事故教训极其惨痛。       为切实加强电梯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职责。电梯安全工作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期,我省及外省均有电梯事故发生,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电梯安全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对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追求“零死亡”的理念和目标,全面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二、严格落实电梯安全责任制,加强电梯安全监督和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电梯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等电梯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电梯检验检测及验收,深化电梯安全管理,推动电梯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单位电梯的日常监督检查, 督促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三、按照电梯大会战的要求和部署,集中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电梯隐患。各地要立即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建设、交通等部门,部署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业务管理职责对相应行业领域的电梯开展专项治理,要以商场、机场、车站、地铁、医院、展馆、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的电梯为重点对象,以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使用管理等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电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同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单位电梯的安全监管。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督促企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五落实五到位”,从严从实排查治理电梯安全隐患。       四、严格安全执法,严禁使用不合格电梯。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强化电梯安全监管执法,针对电梯设计不合理、技术规范不达标、采购(构)配件不合格、安装维保不到位、使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已经安装的申龙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的FML30-1000型自动扶梯一律暂停使用,待隐患确认消除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对未经验收合格、未经年检合格、未按期维护保养的电梯一律停用整改;对使用管理责任不明确、制度不落实、培训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非法安装、违章检修、违规使用的,要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因此造成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要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下级开展的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审核把关,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事故,要实行提级调查。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查处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五、举一反三,强化电梯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举一反三,结合电梯安全大会战行动,全面强化商场、机场、车站、地铁、医院、展馆、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广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和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结合实际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防范能力和企业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电梯事故的发生。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