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工作培训会在汉举办

01.02.2016  10:55

图为会议现场

1月25-26日,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财政厅在武汉共同举办全省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工作培训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显富,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施李国,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出席培训会并作工作部署。

赵显富在培训会上指出,两项补贴工作非常重要,各地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实施两项补贴制度;要抓住两个关键,准确核定补贴发放对象;要认真履职尽责,共同做好两项补贴工作。

施李国在部署工作时要求,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严格履职尽责,推动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效落地;要以此为契机,提高残联系统服务水平。要主动配合民政、财政等部门做好两项补贴制度的落地服务工作。

施李国强调,残联要重点做好八项工作。一是抓好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我省已经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两项补贴具体如何实施,已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各市、州、县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流程,会同民政、财政部门制定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二是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要按照省政府文件提出的原则,梳理并确定“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政策制度的对接点与衔接措施。特别要做好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切实感受到“两项补贴”制度带来的实惠。三是做好享受对象的审核工作。要严格残疾人证的发放管理,新申领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定级要符合标准,不能随意降低或拔高,更不能发人情证、关系证。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凡因办证发生上访的,要追究办证人的责任。四是做好数据库数据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库,做好实名制录入工作,搞好与民政部门系统对接相关工作。五是简化领取“两项补贴”的办理流程。配合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机制,与民政、财政等部门建立起高效顺畅的工作流程,规范受理、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监督到位。要突出便民措施,对行动不便或交流有障碍的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帮扶服务措施。六是要做好落实“两项补贴”的反馈工作。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符合条件残疾人领取“两项补贴”的落实情况,确保不漏掉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要建立健全残联与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和联动机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残疾人的意见建议,推动改进服务工作。七是做好“两项补贴”制度的政策宣传。各地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制度宣传、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服务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好县乡残联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重点做好街道乡镇、农村社区的政策宣传,让政策走进残疾人家庭,营造全社会助残服务的良好氛围。八是要杜绝虚报冒领行为。要深入残疾人家庭了解掌握具体情况,严防虚报冒领“两项补贴”行为的发生。要切实履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於翔表示,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要加强对补贴对象的核定;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形式发放,要加强监督检查。

省民政厅福慈处处长刘辉对两项补贴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培训会前各地反映的两项补贴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解读。培训会上进行了互动交流,三个部门就各市州参训同志现场反映的问题结合各自职责分别作了解答。

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处长蔡卿主持培训会。各市、州残联分管教育就业的副理事长及各市、州民政局福事处(科)长参加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