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

10.08.2017  12:13

绿满荆楚美如画 水光山色与人亲

湖北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

 

◆中国环境报讯 余桃晶 自7月11日 “出梅”以来,湖北省各地微信朋友圈被频频出现的蓝天白云刷屏 ,“武汉蓝”、“荆州蓝”、“咸宁蓝”等。网友“家住东西湖”说:最近在武汉市随手一拍都是风光大片,再平常不过的青山绿水碧树,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拍出来都让人惊艳。

生态环境好不好,抬头可见,呼吸可知。今年以来,湖北省环保部门强化履职尽责能力,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下决心花大力气治气、治水,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湖北省生态环境稳中向好。

据最新发布的湖北省上半年环境质量公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6%,全省179个河流监测断面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6%,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状况总体稳定。千湖之省碧水清流、蓝天白云正逐渐成为老百姓感受得到的实际。

奖惩并举

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近日,湖北省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共计9630万元由省财政厅拨付到相关市县,全省共有77个市(县、区)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其中,孝感市因PM10、PM2.5两项主要空气污染指标平均浓度降幅均位居全省第一,获得最高生态奖励资金1350万元。

2016年,为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湖北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1月1日起试行,这意味着湖北省成为继山东省之后,全国第二个用生态补偿与奖惩办法来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省份。

办法》实施以来,各地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继续保持大气污染防治的雷霆之势,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机制效果显现。

孝感市2015年上半年曾因PM10平均浓度较上年同比增幅超过7%被省环保厅实施环评限批。为全力扭转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形势,孝感市采取城区全面禁鞭、锅炉禁煤、秸秆禁烧、扬尘治理、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工业污染源减排等系列举措,强力整治大气污染。

2016年,孝感市中心城区138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中心城区78个建筑工地,围挡率、车辆冲洗设施率均达100%,施工道路硬化率、施工现场裸土覆盖率均达95%以上;城区周边各种堆场、料场和14家商砼混凝土厂露天砂石堆场,已实现全覆盖。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6年,孝感市PM10年均浓度同比降幅达29.1%;PM2.5年均浓度为同比降幅达37.5%,两项指标降幅均处于全省第一位,同时,这个市优良天数比例则达到75%,同比增加13.2%,增幅位居全省第二。

有赏也有罚,去年以来,湖北省环保厅强化《大气十条》年度考核,组织开展对各地2016年《大气十条》贯彻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严肃问责,对201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黄石市、荆门市、咸宁市、潜江市实施环评限批。

同时,省环保厅还按月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数据,对空气质量持续变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省空气质量目标进度的地方,适时启动督办、预警和约谈,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改善空气质量责任。今年4月开始,每月通报县域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进一步传导压力到基层,强化目标导向、实施空气质量考核全覆盖。

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上半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6%,较2016年同期提高4.9个百分点。与2016年上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四项污染物浓度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4%、6.8%、6.7%、5.3%。

实施河湖长制

狠抓水污染防治

犟河,曾经是十堰市一条“闻名的”的臭水沟,当地群众避而远之,前不久却受到央视新闻频道特别节目《改革在哪里·在绿水青山里》点赞。

在节目中,十堰市民王智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观众讲述了犟河从臭水沟到现在干净清澈,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的变化过程。

犟河是十堰市实施“河长制”治理不达标河流见成效的缩影。2012年底以来,为啃下神定河、泗河、剑河、犟河、官山河5条不达标河流污染治理的“硬骨头”,十堰市编制了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方案,并将其治理纳入“河长制”,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河长”,重点围绕五河开展大规模整治。

不到5年,十堰市“河长制”成果喜人,截至目前,全面整治“五河”排污口590个,累计建成清污分流管网1258公里,污水收集率和清污分流率分别达到91%和89.2%。犟河水质2016年在十堰率先达标,比环境保护部下达的考核目标整整提前了4年,十堰市5条不达标河流已有3条达到考核要求。

不仅仅是十堰市,2015年,湖北省确定了潜江市、仙桃市、夷陵区、宜都市为省级第一批“河长制”试点县市,由此拉开了湖北省“河长制”试点工作。今年年初,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省委书记蒋超良任第一总河湖长,省长王晓东任总河湖长,目前湖北省11条跨市(州)的重要河流和五大重要湖泊分别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担任河湖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到2017年底前湖北省将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覆盖到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条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

为了水清岸绿,拒绝有污染的GDP,这是各级河湖长们达成的共识。全省各地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截至目前,133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有60家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23家已建成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全省需实施六大行业清洁化改造的企业数量38家,已完成改造22家。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密切相关,今年上半年,湖北省政府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年度重点督察事项,组建了7个专项督察组对全省17个市州、102个县(市)、区的137个集中式水源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全省共取缔饮用水水源地等各类保护区内码头128个。通过现场排查,对发现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明确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

数据显示,2017年1~6月纳入国家考核的114个地表水水质断面中,优良断面实际为97个,优良比例为85.1%,较上年同期增加9.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有6个,比例为5.3%,较上年同期减少3.5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压实责任

狠抓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

今年4月,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督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湖北省委、省政府迅速于4月17日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举全省之力落实督察整改工作。

对照督察组反馈意见,湖北省梳理出4个方面18项84个整改任务,并制作整改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时,严格对照国家政策规范要求,明确84个整改任务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领衔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省级层面高标准制定了《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与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N”个具体整改工作方案一起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湖北省“1+1+N”整改方案体系。

层层压力传导之下,各地一些老大难的环保问题取得重大进展:

宜昌市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特别是对磷化工支柱产业,以壮士断腕的决心,狠抓环保整改工作。2017年以来,对位于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宜昌田田化工实施了整体搬迁,对环境问题突出的中孚化工有限公司责令其5月起停止生产,督促东圣化工、楚星化工、鄂中化工等企业投资5000余万元进行环保改造,宜化股份、楚星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30多亿元实施煤气化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咸宁市重点整治了通山县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对6家采矿企业实施联合执法,当地执法部门对矿山实施清场,撤离机械设备,拆除相关建筑物,并彻底关停6家采矿企业,开展完成了矿坑回填复垦工作。

针对农业养殖污染问题,湖北省强力推进“拆违”和“划禁”工作。截至5月底,全省共拆除水产养殖围栏围网107.17万亩,其中斧头湖13.8万亩和洪湖17.1万亩已全部拆除,拆除率87.67%。全省109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划定禁养区共计1818个,总面积2.84万平方公里。

按照“一条也不含糊、一件也不耽误”的原则,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84个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7个,11个整改任务取得重大进展,其他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湖北省正牢牢抓住中央环保督察这一重大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举全省之力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着力在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上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绿满荆楚美如画,水光山色与人亲”美丽家园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7 年上半年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