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环保局组织收看《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

30.12.2015  13:08

12月29日下午安陆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组织收看环保部组织召开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八章129条,内容上不仅实现了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衔接,也将“大气十条”中的有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保部、国务院法制办、工业信息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质监总局、上海市环保局等部门分别就各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汇报,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从充分认识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总结性讲话。

会后局领导强调,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防治大气污染的利器,环保干部职工要先学一步,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学深学透,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要根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措施,全体干部职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要将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学习与当前环保工作实际密切结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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