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今年上半年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19.07.2016  20:37

7月19日上午,湖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6年上半年环境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全省共立案1169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案件812件,同比增长3.44%;罚款金额约 8233万元,同比增长64.79%。按照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2件、查封扣押案件71件、限产及停产案件27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1起、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起。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指出,2016年上半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亮点纷呈,主要体现在五个“”,一是全面运用了新《环保法》赋予我们环保部门的新手段,二是全力推进9个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全力助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四是全面探索环境监管执法新思路新方式,五是全方位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对今年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进行了通报。他表示,全省严查重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执法打出声威。2016年全省继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年活动,充分利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刑必移”,案件数量及质量均有较大突破。

聚焦环境质量改善,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省以查企和督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生态环境问题的彻底整改,大力开展驻点执法,推动地方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查处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及时回应舆论关切。今年,由于在调查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案中部署周密、行动迅速、措施果断、成效显著,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会同地方环境监察部门受到环保部通报嘉奖。

创新监管执法新思路新方式,压紧压实环境监管执法责任。2015年以来省政府综合督查、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检查、省纪委监察厅约谈、省委巡视办反馈以及长江暗查暗访调查发现,且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的160个突出环境问题,由省政府领导向地方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交办。目前,29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他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外,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石化行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等9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全省环境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举全省之力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据介绍,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全省环境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环境执法偏松、偏软;少数地方政府“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思想根深蒂固,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湖北省实际情况,下半年,全省将重点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好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督办,对环境执法不力的地方采取交叉执法及驻点执法的方式督促地方履职到位,同时强力推进“阳光执法”,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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