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公告

30.09.2015  10:49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对下列51家社会组织(社会团体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

此次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具体是:湖北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湖北省科学技术法学会、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协会、湖北省电子企业管理协会、湖北省橡胶工业协会、湖北省国防工业职工技术协会、湖北省化工防腐蚀技术协会、湖北省通俗文学学会、湖北省职业培训协会、湖北省特种养殖行业协会、湖北省棉纺织行业协会、湖北省科技咨询产业协会、湖北省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协会、湖北省魔芋产业协会、湖北省石油化工技术进步促进会、湖北省少儿文化研究会、湖北省木地板协会、湖北省家居商会、湖北宏宇象棋俱乐部、湖北科星科普展览展品研制中心、湖北瑞特职业培训学校、湖北理想职业培训学校、湖北英才科技学校、湖北莱奇尔医技护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湖北长科职业培训中心、湖北安时生物中医药新技术研究所、湖北倍思蓝莓研究中心、湖北明德节能技术研究中心、湖北金湖农作物研究所、湖北省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院、湖北神索户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湖北自由人职业赛车俱乐部、武汉天知国际乒乓球俱乐部、湖北英才职业培训学院、湖北金鹰美发美容培训学校、湖北神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湖北求实职业培训中心、湖北慧世自然美容职业培训学校、湖北新浪潮职业培训中心、湖北服务外包职业培训学校、湖北新锐职业培训学校、湖北天赐科技学校、湖北奥升科贸技工学校、湖北江城职业培训学校、湖北华中电力职业培训学校、湖北楚星信息技术培训中心、湖北省室内装饰维权中心、湖北象山文史研究所、湖北楚天教育研究所、湖北宏宇软科学研究所、湖北武汉光谷青少年桥牌体育俱乐部。

 

 

湖北省民政厅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