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27.03.2017  12:24

各市、州、县残联、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为做好“十三五”期间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省残联、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联合制定了《湖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湖北省体育局

2017年3月20日


湖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特殊艺术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日趋活跃。但是,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程度还较低,尤其是农村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严重滞后,权益保障有待加强;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匮乏、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参与率不高;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短缺、文化创意产业尚需扶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加强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刻不容缓,必须采取切实有力、行之有效的措施。

为适应全面加快小康进程的需要,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服务需求,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文化体育公共服务的权益,依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刚要》和中国残联、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制定的《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任务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理念,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残疾人事业良好形象,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面实施残疾人文化服务建设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促进城镇残疾人普遍参与文化生活,残疾人特殊艺术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促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提高残疾人体育锻炼的参与率与覆盖面,努力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为湖北争光。

三、主要措施

(一)以先进文化为引领,积极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理念。

1.进一步加大人道主义思想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平等·参与·共享”这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动员各级各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统筹做好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的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环境,不断提高全民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

2.大力加强先进文化建设,重点推出一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的典型报道,激发广大残疾人勇敢迎接命运挑战的信心、决心。倡导志愿助残理念,褒扬公益助残行为,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3.组织开展“节日集善”宣传计划,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爱耳日”“爱眼日”“国际孤独症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全国肢残人活动日”等残疾人节日期间策划组织主题宣传文化活动,凝聚善意善心善行,动员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

4.充分发挥已有的残疾人服务、活动场所的作用,建立人道主义思想宣传基地,通过举办展览展示、组织实地采访等方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生动展示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展示广大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5.办好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已有的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栏目。继续推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残疾人专题节目、手语新闻栏目的开设工作,对部分市州的开设工作进行扶持。继续推动影视作品和电视作品加配字幕的工作。做好《三月风》《中国残疾人》等杂志的宣传征订工作。

6.加强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新促会的社会工作属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和文化活动。组织每2年一次的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和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活动。

(二)整合宣传力量,树立残疾人事业基本形象。

1.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通过组织刊登专版、专栏、专刊、专稿,编印画册、折页等形式,多形式多渠道讲好湖北残疾人故事,传播湖北残疾人事业的声音,树立湖北省委、省政府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良好形象。

2.加强新媒体建设,  鼓励各级残联开设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政务客户端并切实发挥其作用,主动引导、主动发声,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完善网上网下互动衔接的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加强与残疾人群体的沟通交流。

3.  继续组织“共筑小康梦”报告演出团赴贫困地区开展公益巡演,助力精准扶贫。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理论研究,拍摄制作残疾人事业专题片、宣传片、微电影、微视频及公益广告,制作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文化宣传精品。

4.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完善各级残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舆情应对机制,探索建立涵盖网评员、宣传骨干、专家在内的残疾人事业舆论发声队伍。

(三)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纳入国家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1.各类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和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公园、体育场馆、社区健身路径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场地和内容,要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无障碍服务。各级文化馆(站)、公共体育场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针对残疾人群体的文体活动。

2.重大文化体育惠民工程项目,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送戏下乡、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要针对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

3.市州级公共图书馆及有能力的县级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图书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及有关阅读设备,并定期更新,做好盲人阅读服务。

4.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总体要求,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残健融合体育主题活动,带动残疾人康复健身、融入社会。各级体育彩票金留存部分的5%以上用于残疾人体育事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助残工程”,加强残疾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

5.创编推广适合残疾学生的运动项目,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要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特点的日常体育活动,开展残疾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和校园融合活动。鼓励支持残疾青少年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参加“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示范活动,保障残疾学生体育健身的权利。

(四)丰富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就近就便提供文化服务。

1.每年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各地要通过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比赛、交流、展览等活动,不断深化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在残疾人日常活动范围内,搭建残疾人半小时或更短时间内参与文化活动的平台,使文化活动有组织领导、有活动计划、有固定阵地、有无障碍环境、有特色品牌,提高文化服务覆盖率和残疾人参与率。

2.实施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项目。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和设施,全省帮助不少于3000户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每年至少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

3.组织开展全省“十佳”残疾人励志书屋评选活动。发挥各级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作用,积极发布推荐书目,指导广大残疾人多读书、读好书。扎实开展主题公益文化活动,采取举办名家讲坛、读书演讲、组织参观、指导艺术鉴赏和捐助图书等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自身素质和生活品质。

(五)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1.定点扶持10家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鼓励特教学校推进特殊艺术教育,创编特色项目,培养高水平艺术人才。

2.积极支持以湖北省残疾人艺术团为龙头的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建设,探索成立残疾人文联并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当地文联。

3.举办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第八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组队参加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着眼促进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推动特殊艺术发展,进一步发现和培养人才、促进文化繁荣、创建艺术精品。

(六)鼓励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残疾人共奔小康。

1.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指导基地规范化达标,培训和指导从业残疾人,探索建设残疾人文化艺术网络销售平台,推进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建设。

2.实施残疾人文化艺术挖掘与推介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一批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有一定发展潜力、属于非物质遗产保护传承、吸纳一定数量残疾人从事的特殊文化艺术项目进行扶持,推动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七)丰富残疾人体育活动,满足残疾人康复健身需求。

1.组织实施“自强健身工程”和“康复体育关爱工程”。推进社区残疾人健身体育和居家重度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建设一批社区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创编推广一批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项目和方法,培养一批在残疾人健身康复体育方面具有咨询指导、项目拓展和活动组织能力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为1万户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进家庭服务。

2.各地每年要举办“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活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残疾人喜爱的体育活动,动员有能力参与体育活动的残疾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活动,省、市、县等各级组织的残疾人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项次。

3.鼓励大中小学生参与特奥大学计划和融合活动等项目,在医疗机构动员医务工作者参与体育康复、运动员分级、特奥运动员健康计划等活动,在体育系统组织体育工作者参与残疾人体育健身、竞赛训练等专业工作,为残疾人体育提供志愿服务。

4.积极支持残疾人体育协会依照章程组织活动、开展工作。支持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基层、社区、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各种体育健身和竞赛服务。

5.通过互联网+残疾人体育服务平台,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重大活动和典型人物相结合、政策法规和知识普及相结合的方式,激发残疾人参与体育康复健身的积极性,普及康复健身体育知识,指导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6.建好、管好、用好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规范教练员、运动员管理,组织开展残疾人运动员常年集训,切实提升残疾人运动员竞技体育水平。

7.加大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力度,逐步建立县级发现选送、市级培养提高、省级集训参赛的残疾人运动员业余训练体系。

8.开展冬残奥项目运动员、教练员选拔推荐工作,积极参与发展残疾人冰雪运动。

9.办好2018年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残疾人类)比赛暨湖北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推动市县两级定期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市级每年不少于4项次,县级每年不少于2项次。

10.全力做好2019年天津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组团参赛工作,组队参加各项全国性体育赛事并力争取得好成绩,认真做好亚残运会、残奥会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的相关服务工作。

四、组织督导

(一)加强对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各地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力度。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残联要把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实施具体发展规划,明确任务目标、具体措施、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二)各市、州、直管市要进行年度检查,保证方案落实。省政府残工委组织对规划的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

(三)各地要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制度要求,上报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