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发布地名普查督查通报

28.10.2016  21:13

  10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向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印发了《关于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项督查情况通报》,紧紧围绕地名普查监督执纪问责,牢牢把握地名普查工作主动权,全面提高地名普查履职尽责能力。

  《通报》对前期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对全省13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地名普查工作进展进行了统计。截至9月30日,全省各级共配备35152名普查人员,中央和省级共下拨普查补助资金7527万元,各地落实普查配套资金15784.625万元,共调查11大类地名714414条,总体采集率75.3%,总体合格率达到80%。通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基本查清了湖北省地名情况,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湖北省地名基础数据,有效地提高了我省地名标准化水平和信息化服务建设水平,地名普查正成为各级政府提高地域文化建设水平和提升地方软实力的重要平台。

  《通报》指出:目前全省地名普查工作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执行规范标准不够、保障投入不够等主要问题,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地名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展不均衡,30%左右的县(市、区)政府对普查工作的重视程度随着时间推移逐步衰减,普查力度层层递减,没有完成目标任务。跨界地理实体普查一定程度上存在没有按照普查标准,导致跨界地理实体普查登记表填写错误,大部分县(市、区)标准化处理工作薄弱,缺乏标准化处理记录、专项资料整理和信息汇集,少数地方没有开展标准化处理工作。《通报》对认识不高、工作不力、组织无方、保障不足的9个县市区逐一进行了点名批评。

  《通报》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要强化省政府督查效果,进一步形成共识、提高认识,始终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的要求,既要加快普查速度,更要牢牢把握普查质量。各级地名普查机构要不怕返工,少数质量特别差的,要坚决返工,推倒重来;对质量不过关的普查工作,要迅速进行修正和纠偏,要脚踏实地,注重实地调查,聚焦普查难点,克难攻坚,下大力气解决居民点文化挖掘不到位问题。各级地名普查机构要倒排工期、决战攻坚,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80%县(市、区)普查任务,确保按时验收。要进一步落实普查要求,加大保障力度。要进一步落实普查专班职责,确保乡镇普查机构和“五老”乡土队伍及村组、社区普查员配备到位;要有针对性采取不同形式、分层次对各类普查人员进行培训,让普查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工作;要进一步组建各乡镇普查员和各成员单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查工作网络和普查联络机制;要进一步根据普查实际需要,配齐、配全普查所需的仪器设备;要进一步按照普查任务、成果转化要求,科学编制预算,确保普查经费充足。要进一步巩固督查成效,加大问责力度。要以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强力推进工作、结工作硬账。兑现省、市(州)、县(市、区)层层签订的普查责任状。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不能回避,督查一次通报一次。要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乡镇主体、专家把关、公司协作”的工作机制,让普查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地域文化建设的新抓手。(省地名普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