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湖北省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办法

09.10.2016  11:02

为建立健全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会的新闻宣传工作,扩大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更好的服务广大职工群众,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办法》(总工发[2015]19号),结合我省工会工作实际,现制定湖北省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办法。

一、设立新闻发言人

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为全省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负责省总新闻发布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省总新闻发言人由省总宣教文体部长担任。必要时由省总工会领导或相关部室(单位)负责人发布新闻或回答记者提问。

二、新闻发言人职责

工会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代表本级工会对外发布新闻。工会新闻发言人在发布新闻时,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工会工作全局,坚持凝神聚焦发力、团结稳定鼓劲,着力把握以下重点:

一是宣传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委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在准确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职工群众实际,做好宣传阐释工作,用中央精神统一职工群众思想,用省委的决策鼓舞职工士气,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二是宣传工会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主张。大力宣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工人阶级的关怀和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宣传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宣传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重要作用,宣传工会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举措和成效。围绕工会重要文件、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活动,及时发布工会重要信息,并做好相关解读工作,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回应涉及工会和职工的社会热点。针对涉及工会和职工的热点问题,以及媒体和职工的疑虑及诉求,主动、准确发布信息,释疑解惑,澄清事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应对突发事件。按照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稳妥慎重、及时权威发布涉及工会和职工的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全面准确表述、适时适度发声,有效引导舆论导向,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

各级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

1、拟定新闻发布会计划。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负责统筹制订省总例行新闻发布会工作计划,拟定发布主题和内容,提出发布方案,报省总工会分管宣传及相关工作的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涉及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根据舆情进展和工作需要,会商有关工会(单位)和部门,向省总工会领导提出专题新闻发布建议,经同级工会领导班子研究或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确定新闻发布稿。省总新闻发言人的发布稿由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会同有关产业工会(单位)和部门起草,报省总工会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报省总工会主要领导审定。

3、组织新闻发布会。省总工会新闻发布会由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组织实施,由省总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由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主持,由省总工会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

如因工作需要发布与工会密切相关的新闻,但其发布主体又超出省总工会范围,需要提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或其他部门、组织机构为主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经省总工会分管领导授权,由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与省新闻办或其他部门、组织机构沟通协调,并协助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具体准备工作。

4、收集新闻发布会后的舆情情况。新闻发布后,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应会同省总工会新闻信息中心及时了解媒体报道情况和职工群众反响、社会舆情反应,分析新闻发布的社会效果,做好舆情搜集和信息反馈工作。

除举行新闻发布会外,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按程序报经省总工会领导同意后,主动约请或回应媒体采访。

四、准确把握新闻发言人发布的内容

省总工会的新闻发布工作,要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委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全省工会工作全局,坚持遵循凝神聚焦发力、团结稳定鼓劲的原则。

新闻发言人发布的内容,必须是经过深入研究,反复推敲,确保真实、准确,经得起历史检验。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要及时搜集、分析和研判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舆情,并针对涉及工会的重要问题和敏感问题及时拟定对外发布口径。涉及工会全局工作、重要问题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口径,由省总研究室提供,报省总主要领导审定;必要时,提交省总党组研究审定。涉及具体业务工作的口径,由省总相关部门或省总工会所属相关工会提供,报省总工会分管的领导审定。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业工会要在2016年12月1日前设立新闻发言人。其工作流程,可结合各自实际,参照省总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办理。

                    湖北省总工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