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研究会举行第三届换届选举会员大会

06.06.2016  18:35

  6月4日上午,湖北省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研究会第三届换届选举大会在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隆重召开。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景丽,省慈善总会副会长贾虹,省民政厅有关处室、华中师范大学有关院(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上一届研究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届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研究会新一届领导机构。其中,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唐鸣教授任第三届湖北省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研究会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伟东、陈荣卓,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马建平,原武汉民政学院院长汪建军任副会长,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调研员齐瑞新任秘书长兼法定代表。

  选举结束后,新一届研究会理事会理事和全体会员就研究会进一步开展好活动发表了意见,新任会长唐鸣教授表示,下一步研究会将围绕坚持研究、交流与发展的宗旨,从设立研究课题、召开学术会议、交流学术信息、组织实地调研、开展技能培训、进行政策咨询、提供社会服务等七个方面开展工作。同时,注重发挥移动互联网、新兴媒体作用,积极开展省外甚至国外研究交流活动,争取更多合作资源和空间,致力于把研究会发展成为全国最好的研究会。

  最后,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景丽对研究会的建设发展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一是研究会要坚持办会宗旨,依法办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团管理有关政策,面向省城乡基层自治、基层民主、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来开展研究工作,始终把握正确研究方向。二是研究会要站在实践前沿、政策前沿和理论前沿搞研究,发挥好 “瞭望”角色;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撰写出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要整合师资队伍,精心设计课程,提高培训效果;要加强宣传,扩大交流,增强社会各界对村(居)民自治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关注。三是研究会作为省民政厅主管的社会组织,要在规范管理上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大对自身宣传推介,进一步发展壮大会员队伍,把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关专家学者、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实际工作者等吸引到研究会队伍中来,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厅基政处 齐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