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模式”深度推进让公共资源交易更阳光化

21.07.2014  10:42

  湖北日报讯 构筑综合监管体系,有利解决政出多门、权责交叉、同体监督等问题,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自去年8月开展公开政务诚信承诺活动以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坚守承诺要求,不断增强政府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化”。

  划清权责 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湖北模式

  2006年,湖北省成立了由监察、发展改革、交通等16个省直部门为成员的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湖北省招投标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协调,同时组建起湖北省政府直属的“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加挂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牌子),组织领导全省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2008年,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被中纪委监察部列为国家预防腐败局试点项目,改革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处于全国前列,被业内誉为“湖北模式”。

  2012年10月,湖北省对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更名,建立起“一委一局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结构,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步形成了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体制。

  目前,湖北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1个,凡属国家和政府投资或主要投资的水利、交通、能源、城建、铁路等建设工程项目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项目也正在逐步被纳入平台集中交易,湖北省进场交易规模由2006年的504.9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4358.45亿元。

  完善制度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湖北省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综合处方龙瑶介绍,湖北省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旨在解决过去政出多门、权责交叉、同体监督等问题,为市场交易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因而,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增强招投标评判的专业性,湖北省按“门类齐全、覆盖面广、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了湖北省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人数达到3万多人,省级还建立了“应急专家子库”、“资深专家子库”和“见证专家子库”,并制定专家评标行为标准,专家考核评价、不良行为清除出库和业务培训等制度,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评标期间,现场的通讯信号全部都会被屏蔽,评标专家的通讯工具一律集中保管,防止提前透露评标情况。”中心服务人员介绍。中心在每一个评标室内,均安有摄像头,可记录评标过程,做到“全程留痕”。评标工作结束前,专家不可离开评标室。在招投标中心还设有音视频监控室,专家们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参与评标的专家也由系统随机抽取,全程保密,杜绝事前接触的可能。

   提高失信成本 杜绝“逆向淘汰

  过去,由于受监管体制和区域利益的限制,市场主体相关信息仍未实现畅通流动和整合共享,在招投标领域形成了“逆向淘汰”,造成了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的“尴尬“局面。“要让诚信者得到激励,失信者受到惩戒。”方龙瑶说。从2008年开始,我省定期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已查处各类案件1200多件,涉案金额40.27亿元。

  湖北省还创建了“办法+平台”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管理机制,累计公布了814条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我省将制定出台《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计分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市场失信行为的统计、公布和应用。同时,我省还将在招投标中广泛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对招评标办法是否公平、信息发布是否充分、专家评审是否公正、中标候选人业绩是否真实等内容面向社会全面公开,让整个招投标过程沐浴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 (尹菲 江松育)

(实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