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荆州出台医疗救助制度

02.12.2016  18:06
   湖北日报讯  (记者罗序文、通讯员杨优)昨日,荆州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两项新制度。其中,医疗救助能使重特大疾病患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此前,该市出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在政策目标、对象范围、救助程序、救助标准等方面实行城乡统筹,机会均等。 

    据介绍,该市医疗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荆州市常住户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据介绍,此次救助水平和过去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为100%;首次将低收入对象纳入基本医疗救助范围,报销比例为50%,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发生重特大疾病的可以享受两次救助。 

    按照该市出台的救助政策,该市医疗救助对象可综合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基本医疗救助,特别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兜底报销不低于50%。按照这几个数据推算下来,该市重特大疾病资助对象在政策范围之内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0%以上。(载于2016年12月1日《湖北日报》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