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民政部:故意瞒报灾情将被追责

03.08.2016  22:39

湖北日报讯  综合新华社电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8月1日说,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应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统计上报灾情,对故意瞒报灾情,造成恶劣后果和严重不良影响的,应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李立国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民政系统防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灾情报送工作,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避免迟报、漏报灾情,杜绝瞒报灾情。上报灾情和发布信息,一定要及时报、主动报、准确报,不要被动报、滞后报。
  又讯  民政部1日发出通知,于即日起至8月21日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社会团体应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重要信息,提高社会团体透明度,提升公信力。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社会团体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载于2016年8月2日湖北日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