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妇女涉法信访案——湖北省妇联系统信访维权十大优秀案例之十

27.01.2015  18:11

办理单位 咸宁市通城县妇联

案件基本情况

      通城县某村村民维某某夫妇于2005年3月申请,经本组村民及村委会同意,在通沙公路边的自家责任田里择基建房,并经各职能部门批准,取得了合法的手续,由于新建房屋临公路间隔一段废弃的老路,本村小学教师雷某某以该废弃老路为他家土改时的祖业为由(该废弃路面为国有土地)故意在维家建房后,在老路上圈地种菜,致使维某某家建房数年来没有开过一次大门,几年来维某某带着年幼的儿女,忍受进出家门绕道、翻阳台和在栏杆旁开侧门出入等生活上的极大不便。每当叶家有亲戚来时雷某某故意在门前挑粪担尿,耕地种菜。维某某多次找其理论,雷某某认为维某某丈夫长年在外打工,她一个留守妇女,又带着年幼的儿女是好欺负的对象就不予理睬。更为甚者2009年正月,雷某某趁维某某丈夫外出务工之际,在侵占的宅基地里埋塞水泥管将公路排水引来,对准维某某家排灌,导致维某某家房屋脚基下沉,墙体裂缝。维的丈夫春节回家后考虑到自己长年在外,柔弱的妻儿在家中将受之欺辱,不能结怨,便在屋檐下的阳台处用钢筋混凝土打墩排险也被雷某某威胁制止,无奈维某某多次到省市县政府上访,由于雷某某提出要维某某给付20万元的补偿或为他在公路上买下一块宅基地,才肯让给叶家出路,县信访局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协调均无结果。2010年3月28日,维某某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走进了县妇联办公室,要求娘家人为她作主。

办理过程及结果

      通城县妇联听完她的倾诉后,妇联领导非常重视,立即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与法援律师取得联系,并在下午组织妇联干部及援助律师赶到现场调查了解,了解到维某某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并现场看见维某某家的房子的地下层基本上浸泡在一米多深的水中,通过调查掌握的情况,确定这是一起典型的留守妇女涉法信访案件,该案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着对事关弱势留守妇女儿童切身利益高度关注的责任心,立即为其开辟绿色信访通道,确定调解方案。代留守妇女维某某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给维某某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提出着重调解的建议,妇联干部和援助律师多次到两个家庭做邻里间要互谅互让的思想工作,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安排有关人员找到当事双方做工作,释法理、论是非,并与法院沟通,将该案到案发现场公开审理,让老百姓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遭到侵害时以何种合法的方式去维护。调解中,县妇联及时跟进,督办落实,在我们不懈努力下,此案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欢,维某某理赔雷某某2万元后表示十分满意,不再上访。此案达到了息诉罢访的目的,一起长达数年的留守妇女涉法信访案得以圆满解决,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办理思路和策略

      针对这类留守人员的涉法信访事件,妇联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及时介入,强化工作责任心,为留守妇女提供表达诉求的平台,引导她们合法表达诉求,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多措并举,依法维权,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工作成效和启示

      一是畅通妇女儿童绿色信访通道,为弱势妇女儿童,留守人员撑起法律保护伞。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妇联系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维权妇联干部业务能力,做到妇儿信访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选派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能手从事信访工作,及时有效疏导、化解矛盾。三是健全维权网络建设,重大侵权案件要充分发挥维权网络各成员的职能作用,建立涉法涉诉问题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弱势妇儿维权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