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部门加强“五一”水上安全监管

27.04.2017  21:38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27日电 (谢军 王莹)“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确保“五一”期间长江干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长江海事部门结合当前开展的“文明窗口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一是开展隐患排查。结合《关于开展渡运安全隐患综合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缺陷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上线营运。并督促相关涉水企业、船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推动限期整改,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对辖区各类客渡船、交通船、旅游船和农用自备船等载客船舶实施重点盯防,并全面开展节前载客船舶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客船、夜游船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船舶的航行动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针对节日期间出游人数较多的特点,要配合地方政府制定客流高峰期的分流方案,督促落实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加大对渡运繁忙、客流量大且与过往船舶会让频繁渡运水域的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严厉打击渡船超载、非法载客、渡船抢航等行为。此外,还要加强对油类、危化品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船舶洗舱以及油污水接收等环节的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检查船舶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巡航监控。充分运用巡航巡查、VTS、CCTV、GIS等监管手段,重点加强对渡运水域、桥区、涉水旅游区、水上服务区、危险品作业区、水上砂石市场、施工作业区和锚地、停泊区的巡航检查,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受限船、交通船、“三无”船、碍航渔船、固废船等监管力度。

  四是提高应急能力。密切关注雷雨大风天气、水位变化和库区滑坡体动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部署落实恶劣天气预防预控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水域污染和财产损失,严切实做好船舶禁限航管理工作。

  五是加强应急职守。全线189各巡航执法与应急救助站点24小时待命,值班车船确保随时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有效。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