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14.05.2015  10:02
关于开展 2015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凝聚安全发展共识,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全省各地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同步进行。       三、主要形式及内容       (一)积极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 协调落实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的“百名部(省)长与万名厂(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参照总局做法组织开展好“百名市(州)、县(区)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市(州)级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矿)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进行宣讲,营造浓厚氛围。       2.扎实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地要广泛组织开展“千名安监干部进万家企业”活动,全系统安监干部统一行动,进行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法宣传和安全执法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广场、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积极向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委员会在主流媒体开设的“数说安全生产”专栏专版投稿,推介我省安全生产经验,剖析问题和教训,展示安全生产规律,推动治本攻坚工作。       3.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4.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动员社会和专业机构力量,以及各系统文艺骨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组织开展作品创作、征集、评选和推荐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全国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       5.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丰富拓展我省系列宣传活动。       1.启动2015年评选“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示范乡镇”公益活动。 采取基层推荐、网络投票和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评选一批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党政同责、安全发展业绩突出的典型乡镇(街道),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2.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 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的系列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改进题库设计和参赛规则,继续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不断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推向品牌化,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教育效果。       3.开展安全文化下乡活动。 采取编辑和购买相结合的方式,把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安监部门和企业,推进安全文化“六进”,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       4.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 征集、编辑一批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委托有关单位,利用短信平台,在6月份向全省手机用户定时发送。       5.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 活动期间,通过湖北省广播电台,在每天黄金时段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传递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良好社会社会氛围。       6.开通和办好安全生产官方微博。 有条件的市州安监局力争在6月份开通安全生产官方微博。利用微博平台,追踪安全生产舆论热点,第一时间实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解答公众的提问,遏制小道消息和谣言的传播,提高舆论宣传引导能力。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依据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结合我省情况,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五次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六打六治”专题行。 省组委会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冶金、建材、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选取2—3个重点地区,邀请专家、记者进行暗查暗访,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各地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重点,邀请主流媒体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法》,报道宣传本地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整治。       二是开展安全责任专题行。 各地要选取本辖区安全生产关键地区和重点企业,邀请省、市(地)级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地方各级政府及行政村“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       三是开展安全素质专题行。 各地要选取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邀请主流媒体,采访从业人员掌握新《安全生产法》、岗位风险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推动企业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四是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 。各地要结合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火灾、交通等行业领域隐患治理攻坚战,采用“四不两直”形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对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五是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 各地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针对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广泛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继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健全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级组委会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活动主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并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请各市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分别于5月25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系人回执,7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相关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的前提条件。       联系人:肖四生,027-8736681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104室(邮编:430071);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人回执表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附件:   2015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人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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