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四措并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30.10.2017  18:03

近年来,省法院坚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本职范围内的普法宣传任务,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院党组坚持把普法与法院职能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定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构建普法工作责任体系,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主体的普法工作职责范围,并把普法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形成普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加强普法工作日常管理,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普法工作正常进行;将普法工作文件分类别、分内容进行归档整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找准审判执行和普法工作结合点,将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融入司法全过程。通过执法办案工作开展普法,将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近五年来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8189件,长航凤凰破产重整案等10多起案件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圆满完成了刘汉、刘维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以及蒋洁敏、李春城、王永春、郭永祥等百余起大案要案的审判,取得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服务经济发展开展普法,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通过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以法治方式服务市场主体发展。通过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推行“法官驻网格”“法官工作室”等举措,借助网格平台指导民调、参与调解,在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领功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通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普法,坚持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推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涉军维权工作,连续4年深入部队基层连队开展普法教育,我省军地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经验被总结为“鄂豫皖模式”向全国推广。

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相融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借助传统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每年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与电视台、报社合办“以案说法”等栏目,组织法官“法律义务咨询队”,深入社区、学校、乡村、街道、机关开展“送法五进”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利用现代科技开展法治宣传,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把法治宣教与诉讼服务有机融合,开通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推送法律知识;在官方网站开辟“案例选萃、法规查询”等专栏,宣传法律法规常识,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深化司法公开开展法治宣传,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活动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发布生效裁判文书119万多份,公开各类司法信息469万多件,庭审直播10278次,既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又同步开展了普法教育。

在向社会开展普法的同时,积极抓好自身内部普法,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与浸润作用,统筹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和普法工作开展。抓好法律业务学习,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评议,对新任法官和领导干部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在机关局域网上刊载法律学习笔记、交流法律学习体会,推进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利用法院司法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法院干警创作诗歌、歌曲、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在审判法庭、办公大楼等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建成院史馆、荣誉室和法治文化长廊,通过浮雕、展板、书画摄影等形式,营造彰显法治文化意蕴的良好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对干警进行追求公正、崇尚法律的法治文化熏陶。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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