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五抓”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16.11.2017  02:57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黄石市财政局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抓学习,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按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长抓不懈的任务。把学法用法列入财政领导干部全年学习计划,通过十九大专题学习、法律讲座、在线学习等方式,使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要求,提高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抓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纳入财政总体工作范围,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围绕财政工作大局,制定普法宣传方案,以财政局门户网站、电子屏为载体,不断更新国家、省、市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及法治财政的建设情况,使社会公众更加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从外部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三是抓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制度体系。严格按照《黄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遵守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审核、公布、备案等管理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备案管理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印发。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实行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将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通过黄石财政编制与政务公开网及黄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是抓监督,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继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行政许可审批、财政性资金分配、政府采购、财政执法检查等关键部门和岗位的内部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编制财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检查结果及时公开机制,规范财政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完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抓决策机制建设,提高财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对于大额支出、预算分配、人事管理、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全面纳入集体研究决策,通过局长碰头会部署决策研究,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法制机构人员参与,法律顾问咨询等方式,坚持事前征求意见、事中集体决策、事后结果公开制度,推进财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