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出台大气污染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不合格将被约谈

18.07.2016  20:41

  7月17日悉,襄阳市政府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将被约谈。

  考核的指标,主要是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其中,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高新区以PM10和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南漳县、保康县、老河口市、宜城市、谷城县、枣阳市以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相关部门将约谈当地有关负责人,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取消申报市级及以上授予的环保荣誉称号资格。 (夏永辉、朱华伟、张源)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