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残联落实市政府“十件实事”

29.12.2014  20:58


2014年,丹江口市政府将“为22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1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 纳入了政府十件实事。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残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体班子成员和相关部室负责人的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制定了《丹江口市残联关于落实2014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工作方案》,明确了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的对象、标准、审批程序、实施步骤、资金管理、组织保障等方面工作,并下发到各镇(办、处、区)组织实施,确保把实事办实、办好。

一是为22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采取特困残疾人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市残联调查和审批的程序。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利用现有的社会化发放渠道,按季度实行社会化发放,元至12月份通过“楚天温馨卡”发放到位。实际完成2700人。

二是1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市残联在年初进行认真核实筛查,确定了救治对象,做好了家属工作。截止到12月,筛查选送了48名残疾儿童到十堰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组织60名低视力残疾儿童在丹江口低视力残疾儿童配镜中心进行了免费配镜,实际共完成1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