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办关开展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03.06.2015  10:18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办《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相关精神,省安办于5月中、下旬,组织对全省各地和有关成员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未雨绸缪,积极研判形势,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各项防汛保安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各地各部门组织领导比较得力。各地普遍以政府或安委会名义,召开会议、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加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主要领导同志坚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科学调度防汛抗洪和汛期安全生产。武汉、宜昌、襄阳、荆州、黄石、黄冈、恩施、孝感、咸宁、随州、鄂州等地领导分别亲自带队深入县区和重点行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办检查。省安监、煤监、国土、交通运输、住建、水利、旅游、铁路等部门负责人分头带队,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了安全检查。       二是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建筑施工行业:全省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大检查,累计排查老楼危楼12146栋,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2449栋。武汉、宜昌、襄阳、荆州、黄冈、恩施、孝感、随州、鄂州、天门、仙桃等地启动高温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巡查行动,对辖区在建工程进行逐一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强化露天施工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工作时间,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行业:公路交通部门在部分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布设可变情报板和视频监控设备,完善路网平台体系功能,对高速公路长大隧道基本实现了全天候监控。各地对存在水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陂等重点部位,安排养护人员实时监测监控。铁路运输部门排查路基设备1476km,桥涵765座,隧道口114处,排查治理各类问题455处,核实确定271处防洪危险地点。水上交通方面,紧紧围绕水上旅游客运、渡运、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加大了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尾矿库:各地重点围绕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四个方面,组织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共排查治理各类隐患893处。黄石、十堰、荆门、鄂州等地将尾矿库防汛度汛纳入地方防汛工作责任体系,对每座尾矿库分别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责任人。矿山企业:各地以矿山整顿关闭和攻坚克难为契机,深入推进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查、排查,全面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等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排水和供电系统检查,严防透水、淹井等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各级安监部门围绕易燃易爆场所避雷设施是否完好,防洪水、防滑坡、防垮塌和泥石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遇水发生反应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措施是否到位等重点,对2340家生产、储存和运输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和整治各类隐患16435条。       三是安全生产综合防范措施有力。入汛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省住建、交通、铁路、安监、旅游等部门采取干部包线、包段、包片、包点的方式,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做到以雨为令、闻雨而动。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队伍、矿山救护队、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地质灾害抢险队等应急援队伍全天候待命。武汉、襄阳、荆州、黄石、咸宁、随州、十堰、天门等地国土、气象、水利、交通运输、住建、安监等部门建立健全了预警联动机制,定期联合开展预报会商,通过网络、短信等手段,及时向有关企业发布汛期气象信息,督促提前做好应对工作。武汉、宜昌、黄冈、恩施、鄂州、孝感、神农架林区、仙桃、潜江等地将安全生产植入社会管理体系,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落实1-2名专兼职人员,重点负责社区防火管理、汛期安全、制止和报告非法采矿、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车船非法载客营运等,较好地发挥了基层专兼职人员的前沿岗哨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对汛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工作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单位、企业和岗位。同时,我省汛期周期较长,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度汛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等方面都面临着考验。       二是监督检查有待加强。少数地区汛期安全工作联合执法机制不够完善、协调沟通不够及时,相互配合不够;少数企业汛前排查不细致、风险研判不彻底、隐患整治不到位。5月12日,郧西县发生一起矿山透水较大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三是应急处置水平有待加强。部分单位防汛预案不完善,雨后隐患排查等制度落实有缺陷,水害抢险准备没有围绕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两个重点,细化分解防洪预案,针对防汛的应急演练和培训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深化隐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       三是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尾矿库防溃坝、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淹井、烟花爆竹防雷电、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防滑坡坍塌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进一步抓好应急管理。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防灾减灾、应急逃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应急准备工作。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