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建立厅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

11.11.2016  22:12

  为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的表率作用,提高厅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省民政厅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厅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对学习时间、内容、模式和参加人员等进行明确。

  制度规定,厅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的内容主要是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出台的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部门职责、法律责任及重点、难点条文。参加人员为厅级干部,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前学法由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工作,年初制定下发年度“会前学法”工作要点、学法计划,保证全年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厅政策法规处 徐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