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在咸宁市举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培训班

09.12.2015  19:15

 

 

  12月8号,由省民政厅主办、咸宁市民政局承办的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培训班在咸宁市开班,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景丽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咸宁市政府副市长闫英姿致辞。咸宁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科(股)长、乡镇街办民政办主任、部分村主职干部等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叶景丽副厅长在讲话中对咸宁市近年来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面概括总结回顾了我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村民自治工作在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她指出,基层民主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我们要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村民自治工作的新局面;她强调,要认真把握村民自治工作的新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一步村民自治工作重点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三是扎实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她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干部要努力提升做好村民自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认真把握新形势下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实践,努力提升社会工作能力。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交流学习、实地参观等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社区公益创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务和农村基层党建等知识讲座;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等。

  咸宁市政府副秘书长黄艳华等参加开幕式。(省民政厅基政处 咸宁市民政局基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