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应聘被骗进赌局输4000元 毕业生求职谨防4个坑

19.06.2016  13:55

  去应聘,不料被骗进赌局。正值毕业季,到处奔波求职的毕业生们也不要忘了招聘安全。自3月以来,晨报律师圈收到140多位毕业生求助,他们大多因社会经验不足、法律知识欠缺而陷入各种麻烦之中。昨日,晨报律师圈(QQ群号:490952665)特邀公益律师汪明为毕业生求职支招。

  事件

  想进公司,开房赌两把看看

  “要想进公司必须意思一下,人力资源部经理暗示后,约我去宾馆,我过去了,结果输惨了。

  昨日,毕业生小强(化名)向晨报律师圈求助。他告诉记者,半月前,他在网上看到一家自称是大型外企的企业招聘,虽然不符合毕业学校是“211名校”的应聘要求,但他抱着侥幸心理投了一份简历。两天后,他意外收到了笔试通知,工作人员告诉他先交400元的笔试费,小强没有多想就付了钱。一周后,工作人员祝贺他进入笔试前五名,不过面试要再交600元面试费。听说可以和名校学生同台竞技,小强又爽快地付了费。

  “五一”过后,小强参加面试,他一打听,面试者中不但有“211名校”的,还有一名自称海归的人。面试的考官自称是经济领域的首席专家,气场强大。就在小强怀着忐忑的心情等待结果时,人力资源经理发来信息,约他宾馆见。该经理表示,他负责招聘,要想进公司就得给他意思一下,一起赌两把,如果他赌开心了,他就以特殊人才将小强招进公司。小强同意了,当天输了4000多元后,他才觉得上了当。

  “笔试、面试费和赌博输的钱还能要回吗?”对于小强的求助,晨报公益律师汪明告诉他,笔试、面试不应该收取费用,小强参与的赌博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小强在收集相关证据以后可以要回来这些费用,同时,他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该公司。

   调查

  毕业生求职常遇四个坑

  晨报律师圈收到了140多名“职场小白”的求助,记者发现,“陷阱”主要有4类:

  1.诱骗培训费。4月初,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小李向晨报律师圈求助,他和同学去一家船舶公司应聘,对方要求他们先交纳5000元的培训费,因为考虑找工作不易,两人便交了培训费。结果,对方又要求交培训期间的保险费等多项费用。

  2.高薪高职位诱惑。5月中旬,名校毕业生小王向晨报律师圈求助,他在一家公司招聘广告上看到,该公司招聘“公关经理”,月薪1万元,他笔试、面试全部通过后,却被公司分配做推销员。公司人力资源专员告诉他,先在基层锻炼一下,一年后他考查合格后才能升为公关经理。

  3.违背招聘承诺。3月底,湖大毕业生小金向晨报律师圈求助,她刚刚与一家大型国企签约,该公司将她派到了贵州山区,而当初公司招聘时明确表示让她留在武汉。还表示,如果小金不接受公司安排辞职,必须缴纳违约金4000元。

  4.中介介绍空壳公司。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的毕业生小刘向晨报律师圈求助,3月底,他在网上找了一家中介公司帮忙介绍工作,中介承诺交3000元帮助介绍10家企业。但小刘发现中介为他介绍的3家公司都是空壳公司。

  建议

  毕业生求职要懂点法律常识

  晨报公益律师汪明向求职者支招:

  1.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它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从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

  2.注意试用期的长短。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另外劳动合同的期限包含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该约定的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