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县残联落实省残联关于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21.08.2014  18:49

8月18日下午,十堰市郧县残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残联关于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通过学习,大家一直认为结合郧县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开拓性地开展工作。

会议指出,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载体,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精神病救治工作全覆盖、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治全覆盖、惠残项目全覆盖是活动的主体,实实在在地体现为残疾人服务。通过活动开展,有条不紊地为残疾人办上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为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实施强力推进。

一是全省残联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积极适应和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契机,坚持摸清底数、夯实基础、提挡升级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力争通过2至3年时间的努力,全面增强和提高基层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再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为扎实推进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完善一系列的救助支持政策,实施“普惠”加“特惠”的政策,用“强势”政策保护弱势群体。为残疾人多开“小灶”、多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善事多办,好事常办,真正使残疾人享受政策不弱势、争取福利不困难,全面发展无障碍,沐浴到党的阳光、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是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加强残疾人“三基工程”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区域和类别平衡,让残疾人平等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社会各类残疾人组织活力,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是加大对基层和农村残疾人的投入,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和社会机构在残疾人同步小康工程的重要作用。重在鼓励残疾人家庭、个人在同步小康中承担应尽的责任。

会议强调,全省残联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进一步着眼于创新发展、夯实基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提升能力,必须坚持“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固本强基、提升素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智慧,把握时间节点,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健全、残疾人工作队伍稳定、残疾人服务基础坚实、残疾人基本制度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顺畅的目标。残疾人工作者要抢抓机遇,明确责任,扑下身子,真抓实干,真正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为促进全省残疾人同步小康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