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联简报第三期(总第3期)

31.05.2014  00:25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简报

 

第三期(总第3期)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编者按: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省残疾人底数和残疾人基本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设置助残项目,合理制定惠残政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理论参考,省残联决定在全省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为做好此项调查,省残联先后赴江苏、安微等已开展了调查的省市进行调研,并拟定了全省残情大调研方案以及调查问卷。同时,我们还邀请武汉理工大学专家、教授对方案和问卷进行了多次研讨和论证。今年5月24日,我们举办了全省残情大调研培训班,全面启动了我省残情大调研工作。10月22-23日,我们又举办了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骨干培训班,对全省150多名调查骨干进行了调查方法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为调查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会后,全省各市、州迅速行动,启动了本地的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工作。鄂州、黄石先行一步,先后举办了培训班,分别制定了本地的调查实施方案,对调查工作进一步作了安排和部署。两地的实施方案都结合实际,在调查队组建、调查经费落实、调查方法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创新,值得各地借鉴。现在将黄石市残联的主要做法和鄂州市工作方案编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加快调查工作进度。

黄石市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工作

进  展  情  况

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动员会暨骨干调查员培训班结束后,黄石市残联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陶慧芬同志在全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调查工作的意义、任务和要求。

一、组织召开了一次会议,掀开了调查工作的序幕

12月5日,黄石市政府残工委召开了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工作动员大会暨骨干调查员培训班启动仪式。动员会上黄石市残联理事长柯其宏同志首先传达了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慧芬同志在全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宣读了《黄石市残疾人基本情况与需求调查工作方案》,并与各县(市)区残联签订了调查工作责任书。省残联副巡视员陈三定同志出席动员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黄石市政府分管市长、副秘书长出席了会议。该市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黄石市下辖的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残联理事长、骨干调查员共150人参加了会议。

二、成立了一个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调查工作

黄石市残联在残工委的框架内成立了残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市残工委主任、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与残联理事长担任副组长。这次与调查工作联系密切的统计局、财政局、民政局、计生委和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了残工委统一领导、市残联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三、选配了一支精干队伍,为调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精心选配人员组建市调查办公室和调查队。 一是 坚持领导挂帅。黄石市残联理事长柯其宏同志对调查工作负总责,目前唯一的副理事长陈汉平同志担任调查办主任,参与“二抽”工作,有着丰富经验的副调研员、会办公室主任余洪明同志任调查办副主任、市调查队队长。 二是 从机关其他业务科室抽调了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市调查队,抽调人员与原来工作脱钩,专职负责残情调查工作。 三是 招募社会志愿者,黄石市残联调查队面向社会发布招募志愿者公告,招募了3名志愿者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二)选优配强县(市)区骨干调查队员。 黄石市残联与各县(市)区残联沟通,认真、细致的听取了基层残联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基层残联筛选骨干调查员,全市选调各个社区(村)的优秀残疾人工作者120名作为骨干调查员,并对他们进行了三天的封闭式培训,使大家熟练掌握了入户调查技巧,熟悉了问卷内容和要求。

(三)合理借力,统筹民政、计生、统计等部门优势,开展基层调查工作。 黄石市残联合理借力,借助残工委的平台与财政部门对接,保障经费落实;与统计部门对接,获得调查技术支持;与民政部门对接,落实乡镇民政办(残联)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残情调查工作;与计生部门对接,用好村计生专干这只队伍,确保基层数据及时收集,真实有效。

四、聘请了一个顾问团队,科学利用黄石高校资源

黄石残联在调查工作启动之前,积极与黄石两所高校联系,借助湖北师范学院和湖北理工学院的学科、人才和技术优势,聘请统计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的教师担任调查队的顾问,利用高校的智力资源打造过硬的调查队伍、优质的调查问卷和真实的调查数据。为推进该市信息平台建设,针对黄石特点他们还设计了黄石市的残情调查问卷,并进行了培训。

五、掀起一轮宣传高潮,营造残情大调查氛围

黄石市残联充分利用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等宣传平台,采取专版专栏、播放标语、制作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调查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这次残情大调查工作的意义、目标和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签订一份责任书,明确调查工作责任主体

在动员会上黄石市残联与各县(市)区残联签订了残情调查工作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调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时间期限、奖惩办法和质量控制等重要指标固化,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鄂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 需求调查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省残联关于在全省开展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了解我市残疾人基本情况,为制定残疾人优惠和特惠政策提供依据,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掌握全市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及其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家庭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为实现鄂州市残疾人同步小康提供数据支持。

二、调查对象

这次调查对象是具有鄂州市户籍的所有残疾人。

调查的重点是持证残疾人。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凡有两种或多种残疾的人,列为多重残疾。残疾评定标准和方法按照《残疾人简易识别手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专家委员会重新修订的《残疾标准》实施。

本次调查持证残疾人不以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为准,只以第二代残疾人证实际办证地区为准开展调查。未持证残疾人以现居住地为准,发现一个调查一个。

三、调查标准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0时。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 一)成立鄂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良华(市残联党组书记)

副组长:曾捍东(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德华(市残联调研员)

成  员: 方彩琴(鄂城区残联理事长)

              周细俭(华容区残联理事长)

张  军(梁子湖区残联理事长)

柳爱华(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理事长)

汪建华(鄂州经济开发区残联理事长)

柯文霞(凤凰街办残联理事长)

邵春天(古楼街办残联理事长)

方细江(西山街办残联理事长)

张从云(市残联办公室负责人)

周海涛(市残联康复部部长)

姜丽萍(市残联教就部部长)

苏成南(市残联康复中心主任)

郑铁军(市残联劳服部副主任)

何  涛(市残联康复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残联,张从云任办公室主任,郑铁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全市调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各区、开发区、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 二)主要职责分工

调查工作按照市残联统一领导,区、开发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市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任务:指导、督促各区、开发区、街道成立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协调调查队人员参加调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宣传工作;部署工作计划,下发各种调查、统计表格;督促各区、开发区、街道做好调查队组建、落实调查经费和督导现场调查等工作;负责收集、汇总调查表并检查验收上报调查表是否符合调查要求;负责联系省残联做好调查资料上报工作。

各区、开发区、街道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领导小组主要任务:负责调查数据的复查工作,负责各自辖区调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开展辖区调查人员培训工作。根据残疾人调查获得的不同数据情况,分别就主要数据和全部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撰写调查报告。

各乡镇残联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各村(社区)调查工作,做好入户调查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选定调查员、各村陪调人员,并上报区残联。对填报的《湖北省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表》进行审核复查并上报区级残联。

( 三)组建调查队

  各开发区、街道、乡镇要组建调查队,按辖区办证人数抽调3-5名有经验、责任心强、能胜任这项调查工作的人员担任调查员。指导所辖村(社区)选派熟悉残疾人工作的人员担任陪调员,陪同调查队员入户调查。各区要加强乡镇调查队、陪调员的组建和工作指导。

  调查队在市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主要任务是:

  1、培训学习。调查员要参加调查工作培训班学习,掌握本次调查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

  2、入户调查。调查员根据《调查底册》入户,按照《湖北省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表》的调查项目,逐项询问,并按要求填写调查表。

3、残疾检查评定。对没有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疑似残疾人按照《残疾人简易评定办法》逐人检查、评定,对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增加到《调查底册》,并开展调查工作。

  4、自查工作。调查员每天应对当日调查填写的调查表进行自查,核查完毕后在《湖北省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表》上签字。

  5、调查数据汇总,按照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办公室规定的调查资料交接单、调查对象名录、《湖北省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表》等项目要求,逐级上报汇总。         

五、时间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20日以前) :制定调查初步方案;各区、开发区、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编制完成《调查底册》并上报市残联办公室。

  (二)调查准备阶段(2013年12月10日以前) :制定各项细则;各区、开发区、街道残联于12月1日前组建成立调查队并上报调查队人员名单、各村(社区)陪调人员名单、培训计划和时间安排;12月10日前完成调查队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分级负责,鄂州经济开发区和街道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培训。各区自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葛店镇参加华容区组织的培训。

(三)现场调查阶段(2013年12月11日—2014年1月10日) :调查员入户进行现场调查、对调查表出现明显错误的组织复查,调查员要在1月10日之前完成所有调查。

  (四)数据上报阶段(2014年1月11日2014年3月15日) :各乡镇按村(社区)为单位进行资料汇总,1月20日之前按要求报送区残联;区、开发区、街道残联于3月15日前上报市残联,并做好调查的后续工作。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10月—12月) :完成鄂州市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基本需求调查报告,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调查任务完成情况好、差错率低的给予表彰奖励。

六、激励与考核验收机制

(一)经费安排。各开发区、街道、乡镇按照调查底册名单开展入户调查,市残联根据实际调查人数,每调查一人奖励10元工作经费。60岁以上未办证残疾人只登记,不作调查,登记一人奖励1元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各区、开发区、街道配套解决,奖励资金80%用于调查员补贴,20%用于工作经费。

(二)逐级验收。本次调查工作分级负责、逐级验收把关,调查资料上报后,各街道、乡镇残联要组织对调查资料进行全面复查,组织调查员对《湖北省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表》进行互查和逻辑检查,核实资料是否与交接单和调查对象名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将差错消灭在基层。区级残联对上报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调查问卷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发现虚假填报现象,发回重新调查。市残联对调查问卷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与考核奖励机制挂勾,差错较多的发回重新调查。

(三)各乡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任务,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扣除工作经费的10%。差错率超过标准,被省残联发回重新调查的,扣除工作经费10%。市级随机抽查每个乡镇30至50名残疾人调查入户率,入户率与工作经费相挂勾,工作经费=调查人数×10元/人×入户率。

(四)对于失访的残疾人要说明失访原因,失访人员不计入考核。

      七、工作要求

本次全市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工作覆盖面广,涉及单位和人员多,各区、开发区、街道和乡镇、村(社区)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争取被调查户的配合与支持,确保此次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各区、开发区、街道、乡镇残联理事长是本次调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此次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复查、审核工作。确保调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在调查的每个阶段开展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与需求调查的宣传活动,取得广大残疾人对调查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三要利用调查的机会向公众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健康意识,使调查过程成为扶残助残的过程,使残疾人朋友体会到社会的温暖。

 

本期分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中国残联各部、厅 ,

                  省残工委成员单位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残工委、残联,

                  省残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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