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部署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

18.06.2022  00:40

2022年6月16日,中国残联召开部分省(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快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卫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残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担当作为,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海南、重庆、陕西、青海、宁夏等14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山东等14个省(区)在部分市、县开展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分析了“十四五”时期特别是经济下行、疫情影响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长的辅助器具服务需求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动力,以及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的有利时机,推动“十四五”时期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会议要求,各地残联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进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早日建立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未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要在年内启动相关工作;已建立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的地区要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动态完善补贴目录,做好辅助器具招标采购等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残联组织要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质量。要充分听取残疾人意见,认真吸取、借鉴先进经验,综合运用好实物、货币补贴方式。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事业全面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不断改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要加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中国残联康复部、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和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8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海南、山东、湖北、广西4省(区)残联介绍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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