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

25.03.2020  16:34

各市、州、县残联

为了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残联函﹝2019﹞20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联系当地民政和卫生健康部门,争取支持。同时,认真落实好残联组织的职责,落实文件要求,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特此通知。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月20日


点击下载: 《关于印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残联函﹝2019﹞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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