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场会在武汉召开

14.11.2017  09:35

10月18日-20日,湖北省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场会在武汉召开。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胡向阳,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惠霞,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慧芬出席并讲话。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负责同志就残疾预防和精准康复工作阐明了其职责,并介绍了残疾人康复相关工作及今后努力的方向。现将他们的讲话和发言整理如下:

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胡向阳在贯彻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根据记录整理):

胡向阳强调,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康复是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重要手段、重大任务,是增强残疾人发展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基本前提和治本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拿出更实、更有针对性、更具人文关怀的措施,推进解决各类残疾人在身体康复、教育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对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出全面的部署,国务院颁布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将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法治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国务院批复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人医疗服务及保障。纳入大局的态势进一步形成: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一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大局。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提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的要求。纳入脱贫攻坚的大局。前不久,2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将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核心举措和措施、核心举措和任务。进一步融入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改的工作布局。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全面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医改规划》《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这些政策,对如何维护残疾人健康、做好残疾人康复、发展医疗康复事业,都有明确的规划部署安排。国务院医改办专门发文,要求各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将同级残联全面纳入。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近年来,中央和各地不断加大力度实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调查,精准掌握残疾人的康复基本需求和服务状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救助。根据我们统计,近四年来,全国有130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根据我们去年实名制调查的结果显示:在2015年,得到各类康复服务的残疾人超过七百万;在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中,得到服务的比例达到60%左右。同时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益性康复机构的建设,支持民办康复机构的发展。当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仍然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一块突出短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满足。残疾人康复投入不足,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匮乏的困难仍然非常突出,同时残疾人康复的规范性,专业化程度仍有大幅提高空间。享有基本康复是广大残疾人的热切期盼,帮助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神圣职责。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高度,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康复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担当、奋力开拓,加快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

胡向阳要求切实抓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条例的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是我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领域的第一部专门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进入了依法推进的时代,明确了我国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重大举措,规定了政府的职责,公民、社会的权利和义务,是我们工作的基本秩序。

胡向阳还要求大力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残疾人精准康服务行动,是到2020年实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目标的攻坚行动,是“十三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核心任务。2016年6月份,中国残联、国家卫计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通知》。此后,各地积极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我们了解,全国80%以上的地(市)已经出台方案、开展培训、启动工作;70%以上的县也做了这个工作,但是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我们有部分地方的残联重视不够,没有理解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对于残疾人康复工作方式的变化调整不适应。过去残联做康复工作很简单,接受上级的指令性计划,做几个项目,完成项目任务。“十三五”期间我们已经进入依法推进纳入大局的工作阶段,要求以县(市、区)政府为单位,规划本地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提供全面康复服务,工作的重心下沉了。财政体制改革也要求我们实施统一的转移支付,财权也下放。所以今后不是说等着中残联、省残联、市残联给你下项目任务,而是你要按照政府法规的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要求,在县(市、区)政府这个层面,做好本地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规划,组织开展好,面向全体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所以它不光是一个行动,而是我们整个工作机制、打法的调整和转换。

关于精准康复服务,我们有具体的方案,我不展开讲了。地(市)残联的一把手在,陶书记也希望我做一些培训,我就强调两条:1.认清性质、找准定位。什么性质?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和基本康复服务,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这个性质一定要搞清楚,不是残联一个部门做项目的问题,一定要跟当地的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清楚。找准定位。残联的定位,不是服务的提供者,康复服务的主要阵地、主要机构在医疗卫生、在特殊教育、在民办机构。残联的定位是要做好推动者、协调者、组织者,推动着政府重视出台方案,这是我们要做的。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设在残联,残联要协调各部门提供条件、提供保障、履行责任。比如说现在已经有29个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这个不是残联部门预算挑起来的问题,主要的资金是在社会保障系统。卫生口在不断推动专科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科、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康复服务能力的建设。残联就是要把政策资源组织起来,这个协调工作是残联要做的。组织者,我们不是直接服务的提供者,但我们要组织,我们去筛查残疾人,把有需求的残疾人找出来,转介到相应的机构里去,做好桥梁纽带。所以,这是我们残联做康复工作一个最重要的定位。最后再补充一个服务,我们也有一定的服务,我们有那个小阵地啊,有的做一些辅具、有的做一些儿童康复,但是千万别就看着你眼皮底下那点事。刚才我们卫计委的同志谈的观点我觉得非常好,这个不愧是我们政府部门的同志有站位。残联的同志千万别把这个工作做窄了,残疾人的事情哪是残联一家的事情?残疾人的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体育文化,涉及到全方位的需求,涉及到党委、政府各个工作领域,这不是残联做得了的。我们更重要的工作是发挥残工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发挥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残疾人的问题,协调有关方面,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一起来做好这个事情,这是我们更重要的一个站位。2.具体要抓好五个关键环节。要抓工作机制、工作队伍、服务平台、条件保障、经济管理。这五个环节是必须要抓的。工作机制,这个事情的推动一定是党委负责、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政府主导是关键。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性质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不是过去我们残联的项目。工作队伍,我们是三只队伍,专业服务队我说了不在残联,在社会。但是有两只重要的基层队伍残联要抓好,要不这个事干不了。一个是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队伍,我们现在实名制调查,掌握需求、发现线索,需要靠这支队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队伍就是家庭医生。9月25号国家卫计委牵头和中国残联一起发了《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的通知》,2017年国务院医改五项重点任务,家庭医生签约是其中一项,明确要求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优先签约,达到60%。这个队伍我们一定要抓好、依靠好。为什么?因为真正到了农村、到了社区,能够够到残疾人的、还懂专业的,只有靠家庭医生。这不是一个短期的事情,这是我们国家长远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战略性举措。做了这个事情以后,我们是事半功倍,以后在社区,给残疾人送衣、送药、了解需求、发挥转介作用,都要靠家庭医生。这个工作现在还是在起步阶段,要早点进去。那么进去以后干什么?家庭医生,我说咨询、转介、指导,这是最基本的。但是我们要做家庭医生签约,也是需要调动积极性的。这个队伍是个社会化的队伍,我们要采取适当的手段,给予必要的补贴,调动他的积极性。那么家庭医生签约的两个作用,一个是确保残疾人公平、优先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个很重要的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在他的签约任务里,我们和卫计委协调了一下,把基本康复服务作为一个职责放进去,就他的能力提出适当的要求,和我们的项目衔接起来。服务平台。主要就是定点机构,要采取社会化的方式,这个是要做好的。条件保障。两个方面:一个是围绕着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县(市、区)政府这一级开始预算,法规有要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有要求,要有预算。要不你怎么去调动家庭医生的积极性?不要再等着上面给项目,区(县)政府必须有预算,这是法定职责,必须干。另外一个是保障制度建设。湖北走在全国前面,儿童救助制度已经全铺开。我们和财政部、卫计委、人社部、民政部将把《全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报国务院,估计今年底、明年初就要出台,也是明确地要求县(市、区)政府必须建立这样的救助制度。这种救助制度是一个硬性的措施、常态化的工作。经费管理。各级残联要监管好经费的使用,还要承担残疾儿童救助、审查审批,包括定点机构的联络、监管。

胡向阳同志还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1.抓好工作机制健全。行动计划出台以后,作为残工委办公室最重要的职责,就是抓好组织协调。至少每年要汇总一下各部门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的情况,让残工委的领导有了解,这个事情是我们要做。2.加大残疾预防宣传。特别是残疾预防日活动的组织开展,这个是残联部门要认真做好的事情。国务院批复设立残疾预防日的时候,明确要求中国残联牵头有关部门做好残疾预防日的活动。以后上半年助残日,下半年残疾预防日,这是我们残联履责的一个重要抓手和载体。3.抓好残疾预防实验区的培育。湖北有四个试验区,主要领导一定要关心过问。这里面涉及到未来残疾预防制度的创新、技术手段的完善。既然是全国的试点,我们希望能够作出成绩。

胡向阳最后强调,要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健康权益。确保残疾人公平、优先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用习总书记的一句话,就是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围绕的是残疾人的功能障碍,重视残疾人健康是一个更丰富、更广阔的话题。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帮助困难残疾人加入医保、接受医疗救助,和卫计委一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活动,提供绿色通道,这是一个更重要的话题,这也是我们残联机构康复工作要加强的第二个方面。第三个方面是残疾预防。习总书记说就是要增强全社会参与。应对残疾,预防是主动、康复是被动。预防工作不光为残疾人,更是为全社会、为全民健康、为健康中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惠霞在贯彻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根据记录整理):

残疾人事业是重要的民生事业,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湖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作为民生保障的政治要求,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就残疾人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并积极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条件。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全省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残工委成员单位履职残疾人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加快,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覆盖,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参与感、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迈向新的台阶。

刚才,省残联陶慧芬理事长就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两位处长就残疾人康复工作政策进行了解读。待会,中国残联康复部胡向阳主任将作重要讲话,给我们权威而科学的指导。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共同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省有380万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6.64%,涉及1200万家庭人口,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实现同步小康,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认真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核心要义,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提高残疾人生命质量和增强残疾人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康复是生命的重建,是残疾人就学、就业、全面参与社会的基础和前提。为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系统的医疗、职业和社会康复,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参加适宜的生产劳动,过上自食其力的生活,这对于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自我价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举措。预防、治疗、康复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构成人民群众健康保护网。预防和康复是“一分投入、十分效益。”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可以减轻全社会的卫生成本和疾病负担,显著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加快健康中国建设的进程。

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是加快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残疾人作为社会困难群体之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通过加强预防减少残疾发生,特别是通过做好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补偿、恢复功能,有利于提高他们发展自我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使他们更有条件和信心投入经济社会建设,与全体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

二、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条例》是我国关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第一部综合性法规,首次以法规形式规定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和主要举措,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和具体帮扶措施,特别突出了对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重点保障,是指导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最权威、最全面的一部法规文件。《条例》为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一)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让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做好功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条例》,使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公众普遍知晓有关政策要求和保障扶持措施,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尽快研究制定《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各地残疾人工作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与法制办、卫生计生等部门沟通,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尽快着手开展地方立法的调研、草拟等工作,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制度的统筹与衔接。加强残疾人康复政策与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公共教育等政策的衔接,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与卫生计生、民生保障、防灾减灾等相关行业管理和服务相互融合,不断增强政策合力。

三、全力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地见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把残疾人康复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承担的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通力协助配合,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综合性、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二是要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要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彩票公益金等,按规定支持和用于残疾人康复,并推动更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同时要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开展慈善捐助,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服务设施。

三是要狠抓督办落实。省残联(省残工办)要切实发挥残工委办公室的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适时对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条例》和康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慧芬在贯彻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根据记录整理):

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贯彻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场会,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试点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制度建设、落实惠民政策,力争为残疾人提供所需要的、有质量的、可负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今年5月9日,国务院残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周先旺在湖北省分会场出席会议,全省市(州)、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分别集中收听收看。

国务院残工委会议总结交流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经验,阐明了发展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的重大意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做好“十三五”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国务委员、国务院残工委主任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勇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加强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工作;扩大康复服务供给,优先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加强标准、人才、学科建设和行业管理,全面提高康复服务质量。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督查落实,做好宣传引导,努力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按照会议部署,我省从完善政策保障、试点残疾预防、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加强规范管理等方面着手,全面推进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湖北的贯彻执行。

一、依托《条例》指导,完善相关政策保障体系。

国家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依据条例的要求,我们从三个方面逐步完善相关的政策保障体系。

一是在国家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制订印发了我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十三五”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康复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意见。

二是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大局,   争取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和配合残工委成员单位在职责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将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融入相关部门的政策保障和行业管理服务之中,结合这些部门的政策和资源,为残疾人康复服务寻求政策保障。。

在省人社厅的支持下,我们按照国家部委通知精神,将20项新增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我们参与起草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9号),对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参保的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作为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们积极参与残疾人相关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根据《关于推进湖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鄂医改办发〔2016〕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7〕39号),我们下发了《关于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残联充分履行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主动运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实名制调查成果与本地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接,共同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方面,我们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参与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督查工作;落实《湖北省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的意见》,对符合残疾条件的被监护人及时评残并组织开展社区康复活动;下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通知》,重点保障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康复服务。

我们参与制订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34号),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等创新资源,搭建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研发重点康复辅助器具,拓展康复辅助器具人才学历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联合省民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工作,推荐孝感市申报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打造地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或生产基地,促进辅具产业集聚发展。

三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着手拟订贯彻执行《条例》实施意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等政策文件,将对残疾人实施康复服务的具体项目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保障体系。

各地在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时,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学习和推广本次现场会上总结交流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落实相关政策,制订保障制度,争取专项预算,推动本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进程。

二、试点残疾预防,探索建立残疾预防工作机制。

按照残疾预防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普遍预防和重点防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我们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制订本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工作。

今年助残日期间,我省围绕“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的主题,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活动启动仪式、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展和专家讲座,在湖北卫视公共频道开辟了《健康是福-残疾预防在行动》宣传栏目,进行系列报道,各级残联和相关部门也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7月25日,我省发布《湖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强化了相关部门的责任,积极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行动计划提出重点干预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防控病症致残、减少伤害致残、提升康复服务水平等四大行动,力争实现到2020年,全省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进一步增强,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的工作目标。在8月25日第一个全国残疾预防日当天,我们组织召开了《湖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解读会,宣传解读我省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行动,解答了媒体朋友们对残疾预防相关的问题。全省各地均以各种形式开展了残疾预防宣传活动。

根据中国残联的统一部署,我省确定了4个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县(区),并积极开展残疾预防综合试点工作,以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工作为抓手,探索完善残疾筛查、评定、报告及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残疾预防方法技术评价,研究完善相关规范,为全省和全国摸索、创造经验。今年8月,省残联与省卫生计生委对四个试验区开展孕产妇产前筛查、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残疾评定、残疾预防宣传教育等重点干预项目情况进行了联合督导检查,在实地调研基础上联合下发了残疾预防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了残疾预防试点工作。

对上述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同时要借鉴试点地区经验和做法,通过强化领导、完善机制、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培养人才队伍、增强预防意识等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三、开展精准康复,完成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标任务。

根据目前我省残疾人基本需求调查实名数据库统计数据,我省有持证残疾人140.65万人,其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为69.07万人。按照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任务要求,到2020年,除对有康复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外,至少要为69万人的80%,即55万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压力巨大。目前,全省康复服务总体供给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全省要认真实施精准康复服务,优先满足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逐步提高康复服务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为完成工作目标,今年以来我们精心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求推动精准康复工作:

一是通过出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举办全省康复工作会和业务工作培训,加强精准康复理论认知,明确提出任务目标和要求,明晰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二是在全省3个市(州),6个县(市、区)开展精准康复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各级残联举办精准康复服务工作二级培训、组建康复技术队伍、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转介和康复安置,探索实践切实可行的工作模式。

三是指导各级残联完成精准康复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录入工作,核准服务对象实名信息,确定定点服务机构,完善服务队伍,加快建立地方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清单,开展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四是与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协助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将残疾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的优先对象,结合残疾人需求设计针对残疾人的签约服务包;做好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障与服务。

五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保障和扶持力度,优先满足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逐步提高康复服务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十三五”期间,我省实施0-6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每年约有6000余名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同时,我们积极申请新增配套省级资金,对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给予经费补贴,满足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六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康复服务领域还蕴藏着许多新的经济增长点,潜在市场规模巨大。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康复机构,在准入、执业、人才、财税支持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康复机构实行同等政策。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康复服务新业态,支持康复护理、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产业发展,形成多元化供给模式,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康复需求。

上述措施推动精准康复服务产生了一定成效,但全省上下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时间研究、制订本地精准康复实施方案。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精准康复的扶持力度,要强化对0-6岁残疾儿童、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残疾群体的保障力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学习武汉、孝感等地经验,努力探索扩大康复服务的保障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要加强精准康复工作队伍和服务机构建设,对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机构给予资金、物资支持和政策扶持;要立足社区,建立残疾人信息收集、共享制度,做好信息录入和管理工作。特别要重视农村社区康复服务这一短板,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的要求,结合精准扶贫,采取措施,探索推进农村社区精准康复服务平台建设与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精准康复,服务残疾人全覆盖。

四、规范康复服务标准,加强督导管理,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在多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基础上,我省已经初步搭建起了以各级残联组织、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社区康复服务站为载体的康复服务网络,有了一支由残疾人工作管理者、康复技术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康复服务队伍。通过对康复机构的动态评估验收和对康复人员的常年培训,我省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条例》的出台为完善和规范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我们要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服务标准和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一是房子建起来了,要有效运转。经过十一五、十二五建设,我省各地都拥有了不同类别的康复机构服务平台。要使康复机构服务平台发挥作用,需要继续认真抓好并夯实康复人才培养和康复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省级康复机构技术资源中心和业务指导作用,全面推动基层康复设施建设和骨干队伍业务水平的提升。要在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行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同时加大与医疗机构、民办机构的深度合作,提高各类康复设施的使用效益。此外,要推进康复机构的信息收集、评价和发布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二是做大做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辅助器具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重要手段,各级残联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精神,主动把握机遇,发挥残联职能,做大做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三是要继续开展康复人才实名制培训,完成对全省所有定点康复机构在岗康复专业人员的信息录入,同时依托省级康复机构及区域中心、相关高校等开展专业培训,逐步实现基层康复工作人员实名制培训全覆盖。在实名制培训的基础上,培育建立康复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健全康复人才培训网络和管理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康复专业人才在岗培训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对康复服务的行业管理。按照《条例》规定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康复机构的监管。实施对定点康复机构的动态管理,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开展机构星级评价工作,树立优质机构典型,对管理不规范、服务不专业的机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不达标的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对发生虐待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惩治,协助政府做好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监督工作

中国残联即将出台精准康复服务规范标准,各地要按照《条例》规定和服务规范标准,加强对本地定点康复机构的监督,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确保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服务。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何辉同志在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场会上的发言摘要(根据记录整理):

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十三五”期间残疾预防和精准康复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卫生计生部门的重要责任。

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残疾人医疗救治和康复工作

近年来,省卫生计生委积极开展残疾人医疗救治和康复工作。一是组织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提高我省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解决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并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减免相应费用。二是启动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慈善项目,为全省有手术指征的唇腭裂患者提供免费治疗。三是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一大批先天性白内障、听力障碍、肢体残疾、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患儿得到了及时救治与矫正,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提高。四是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再次强化免除残疾人普通挂号费、设立残疾人缴费窗口、开通就诊绿色通道等方便措施。五是为支持各级残联在深化医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委积极协调将我省各级残联纳入当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维护残疾人健康权益,保障残疾人均等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抓好重点疾病的防控,减少残疾的危害

一是加强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各市、州、县建立健全了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多部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网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与报告制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等11部门出台了《湖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省综治办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连续多年实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65%,为近3000例居家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抗精神病基本药物治疗补助。二是重视麻风病人的生活状态。加强麻风病防治中心及县级麻风病防治院(所)的管理,使重症残疾麻风病人实现不同程度的生活自理。 

三、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保障残疾人身心健康

初步建立起“以残疾人康复项目为重要抓手、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要载体,融康复、医疗、预防、保健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社区康复服务新模式。在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康复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水平,将残疾预防和普及性康复知识纳入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内容。同时,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建设,完善和提升中医康复理疗服务和技术手段,积极为残疾人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康复理疗服务。目前,全省9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有效的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

四、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防止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一是加大宣传与健康教育力度。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指导其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宣传与健康教育;二是完善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网络。严把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准入关,充分发挥省级产前诊断机构的作用,构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不断规范母婴保健服务,提高产前诊断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广泛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工作,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四是全面普及食盐加碘供应,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5%以上,控制和减少残疾儿童的出生率。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王勇国务委员的讲话精神,与残联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为实现“健康湖北”作出积极贡献。

省人社厅医保处李莹同志在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场会上的发言摘要(根据记录整理):

  十九大报告“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提到“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我理解残疾人康复是残疾人事业的永恒主题。多年来,我厅会同省残联在残疾人康复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特别是近两年来,结合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实施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我们进一步完善调整了相关政策,加大了残疾人医疗保险支持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合力解决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参保问题

我们在制定医保政策时,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力求从政策层面确保残疾人纳入医保覆盖范围。《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9号)明确规定,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残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其个人不用缴纳保费。只需残疾人身份认定部门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的信息,经办机构对残联提供的人口数据,照单全收,全部录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医疗保险全覆盖,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二、进一步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2016年,《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结合我省实际,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一方面调整医保支付类别。对于我省2012年版诊疗项目中有关康复项目的支付类别进行了调整,将康复评定、轮椅功能训练、有氧训练、职业功能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7项康复诊疗项目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诊疗项目进行管理;一方面规范康复诊疗项目。对原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其他13项康复诊疗项目进行规范,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在现行临床诊疗项目中,涉及康复的共有42项,其中医保支付的有30项。

三、配合做好残疾预防保障

残疾预防对保障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例如PKU诊断明确后,及时正规的干预治疗,则生长发育良好、智力正常,将来的工作生活不会受到影响,治疗时间早,治疗年龄小,治疗效果好。如果不给予治疗,则会导致智力低下,可能造成家庭、社会的沉重负担。

但苯丙酮尿症最有效治疗是特殊食品,按照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食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保障参加了参保者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减轻患儿医疗费用负担。我们正在着手调研,准备通过开展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或实行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将治疗苯丙酮尿症必需的检测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按病种定额或限额管理。有望通过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来减少、降低因病致残发生率,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四、优化残疾人医保经办服务力

一是结合就业实际拓宽残疾人参保渠道。残疾人根据自身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按规定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二是做好制度衔接和联网结算。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减轻残疾人医疗费用“垫付”负担,残疾人不再为报销来回奔波,极大方便残疾人看病就医和医疗费用报销。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为残疾人服务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措施,配合残联共同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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