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残联加强残疾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

11.12.2017  17:12

近年来,按照《中国残联人联合会章程》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十堰市残联成立了市肢残人协会、市聋人协会、市盲人协会、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市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五大残疾人专门协会;同时,为适应市场需要,满足残疾人康复、教育和托养需求,对十堰艺萌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十堰怡康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十堰星晴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十堰市启航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中心、十堰康宁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机构)提供扶持和指导。

为贯彻落实市直单位“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巩固行动”推进会精神,实现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全覆盖”,发挥基层残疾人党组织的功能作用。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新修订的《党章》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日前,经十堰市残联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十堰市残疾人专门协会联合党支部”和“十堰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联合党支部”。同时,指派两名党员担任指导员,负责指导两个新建党支部规范开展党的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