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三男子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被拘留

23.11.2020  21:31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23日电 (张剑 葛韩军 肖君)不少人知道,贩卖他人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殊不知,主动“售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信息,也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不,武穴三男子因为贪图小利,以50元至200元一张的价格,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结果却因为涉卡违法犯罪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自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以来,武穴市公安青林派出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11月21日9时许,该所刑侦民警持续发力,扩线摸排锁定辖区陶某某、朱某某、饶某三名嫌疑对象,办案民警随即依法传唤三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陶某某交代,其受嫌疑人“刘某”诱惑,每办理一张卡“刘某”承诺付给他200元钱。陶某某一听就心动了,自己不偷不抢还稳赚不赔,如此轻松就可以拿到一笔钱,陶某某觉得可以尝试下这种“赚钱”门路。于是,在金钱的诱惑下,陶某某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交给了“刘某”。后陶某某又去引诱朱某某、饶某办理银行卡和手机卡,陶某某承诺以每张卡50元的价格收取,自己从中赚取差价。另嫌疑人朱某某、饶某也对自己办理多张银行卡交给陶某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陶某某、朱某某、饶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