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10月底全市实施(图)

19.01.2016  09:47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洋、李辉、通讯员严晗、实习生许赵敏)昨日,在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民邹铠、肖颖夫妇领到武汉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上图)。当天,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汉落地实施。

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介绍,不动产权证集成了房产信息和土地信息,不动产单元号相当于身份证号。当天颁发的还有一本银行不动产登记证明。

据悉,武汉原来各部门发放的房屋证书仍然有效,不强制要求换证,若进行房产交易过户,才需办理不动产权证。

据武汉晚报

今后买房不用再跑两证

我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昨颁发

东湖高新成首个试点区 10月底前全市实施

武汉晚报讯(见习记者张希为 通讯员严晗)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武汉了。昨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率先颁发了武汉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而全市各区将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服务。这也意味着,待各区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办房产证、土地证改为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

昨天,家住关山的邹铠、肖颖夫妇领到了武汉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见右图),这标志着武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武汉、广州、深圳、成都、南京等15个城市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目前武汉市、区机构职责整合已完成,昨天,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揭牌,首先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0月底前,全市各区将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发证,条件成熟的力争3月底前实施。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即可。

【答疑】

哪些资产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对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统一登记后,实现了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避免了分散登记模式下的信息查询障碍以及由此产生的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带来的交易风险,减少物权的纠纷和矛盾,切实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及不动产交易安全。

个人隐私是否会泄露?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士才能够查询信息。另外,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是为房产税做准备?

不少网友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征收房产税联系起来。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人员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并不是开征房产税的前提条件。只是,不动产登记后,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后,能够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能够更加有效支撑房地产税改革工作。

所以,房产税何时开征、征收多少,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没有直接关联,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意味着要开征房产税。

环节变少、收费不变、旧证“不变不换”一样有效

手把手教你办理不动产权证

【解读】

说到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少人心里有些担心以后办房产登记手续更难了。其实有变化的地方在于办证环节减少、受理地点变了,而收费和办证所需材料不变。另外,“老房本”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变化《《《 不动产有了二维码和身份证

翻开邹铠、肖颖夫妇刚刚领到的不动产权证,武汉晚报记者发现,它与房产证和土地证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不动产权证上有一行不动产单元号。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处负责人周繁介绍,每张证上的单元号都是全国唯一的,相当于不动产的身份证号。而证书扉页上方印有二维码标识,存储着不动产登记信息,窗口工作人员只要扫描就能够快速查询到不动产等详细信息,迅速识别这张“身份证”的真伪。

在权利类型一栏,证书上标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书还附上了房产分户图和宗地图,这意味着房产证、土地证合二为一。

办证环节减少

“两证”变“一证”,办证环节减少,这也意味着市民可以少跑些路了。

“交材料、拿证,市民办证只用跑两次。”周繁介绍,国家对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规定了30天的法定期限,实际上该试点的办证周期远小于这个期限。

受理地点变为各区政务服务中心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不动产登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比如东湖高新的市民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就需要前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变《《《 收费、所需材料不变

虽然办两证变为办一证,但是登记手续保持收费不变。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办房产证、土地证所提交的材料基本一致,只用提交一次。

老证继续有效,权属“不变不换”

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原来各部门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权利人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将原有房地产权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