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仁中医院30天收10万医药费 遭责令退费

01.03.2016  12:46

东西湖区卫计委公函。记者尹勤兵 摄

将普通医师包装成肾病专家,将疾控人员说成我国古代医圣第75代传人,罗列出一堆虚假荣誉,自吹自擂,招揽患者。近一年来,东西湖区一家民营医院因涉嫌虚假宣传,3个月内,该区卫计委三次致函区工商局,要求对其查处。

就在东西湖区工商局对该院取证调查结束,准备出台处罚决定时,该院却突然“金蝉脱壳”,注销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改换名称重获执照。不过,工商局也表态:无论怎么改,都将一查到底!

市民质疑

“明仁医院”公开吹牛

“吹得太离谱了,吹这长时间还能平安无事。”去年11月,一位热心市民向本报反映称:东西湖区“武汉明仁中医医院”长期在网上发布广告,自吹自擂招揽患者。其中,该院的头牌肾病专家张庆合,号称我国古代医圣张仲景的第75代传人、中国肾病研究会专家,攻克了尿毒症、肾功能不全等各类肾病;该院副院长王风胜,对外宣称是“主任医师”、国内肾病首席专家、肾病博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该院网站上显示,王风胜从2003年开始,多次被武汉市卫生部门评为“优秀医生、优秀科主任、杰出青年医生、杰出学科带头人”……

该市民质疑: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医院2014年2月18日才挂牌开业,“这些荣誉究竟是怎么来的?”

卫生主管部门:

所谓“专家”是大忽悠

“对这家医院的投诉太多了。”东西湖区卫计委医政科陈科长向记者证实,几乎每个月,都有好几起反映该院“言过其实”,花了大钱治不好病的投诉。

经内网查询,陈科长表示,被“明仁医院”包装成“张仲景第75代传人”的所谓肾病专家,其实并不具备诊疗肾病的行医资格,其身份为石家庄栾城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工作人员,其职业类别为公共卫生,执业科目为“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而该院副院长王风胜,年仅37岁,所谓从业18年的资历明显存在问题。登记显示,原籍山东的王副院长执业级别为“执业医师”,执业科目为“内科”,与“主任医师”的职称相差好几级,更不能说成是专家。

陈科长称,“按规定,很多荣誉是需要医政部门推荐和备案的,如果他获了这些奖,我们怎么可能不知道?”而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的说法,更是子虚乌有。

陈科长还表示:“如果拿不出有力证据,不是姓张就可以自称张仲景传人的。”

30天收10万医药费

遭卫计委责令退费

医政科向记者提供了他们查办的一起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院广告和疗效之间的差距。

汉川人汪先生告诉记者,去年5至6月,听信宣传,7岁的小侄女汪婷(化名)因急性肾炎,在该院住院30天,共花医药费102914元。该院专家采用“三氧大自血疗法”,一次就是1980元,7次就近1.4万元;光259元一服的中药就开了60服……

陈科长表示,这里面很多收费标准,更是超过同济、协和等三甲医院。

“问题是,钱花了,病没治好。”汪先生称,事后经区卫计委介入,责令医院退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

对此,陈科长表示,经查证,该医院诊疗确实存在过度医疗、超标和重复收费现象。

医院:

未审查从业资历及证书

昨日,记者来到“明仁医院”,发现在大楼内,以张庆合、王风胜等诸多“知名专家”领衔的广告牌,依然格外醒目。

在三楼专家室,记者向王风胜副院长表明来意,欲询问其行医资历等问题,被其以只负责看病,有事需经院办为由拒绝。

昨晚9时,记者和武汉明仁中医肾病医院院办的李剑和张哲两名主任见面,两人代表医院说明了情况。

负责对内医疗事务的李剑称,不论是自称张仲景75代传人的张庆合教授,还是网站描述从业18年、现年37岁的首席肾病博士张风胜,在招聘时,均未审查他们的从业资历以及相关证书。“我们都是相信这些专家说的,也不好意思问。”

记者提出,仅有中专学历的“专家”,何以能获得国务院津贴?诊疗手法何以能在国务院新闻发布厅举行推介大会?两人笑着承认:“的确有夸张和不规范的地方,医院有些失责。”两人称,自工商介入后,医院一直在整改,“下一步将督促网站撤掉不符的信息。”

区卫计委三次致函

工商局请求查处

采访中,东西湖区卫计委医政科陈科长称,由于“明仁医院”投诉量远超他院,为此,她曾多次约谈院方,要求撤销违规广告,但一直无效。对此,陈科长表示,查处虚假广告的权限,归口为工商部门。

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区卫计委三次以公函形式,向区工商局移交案件,请求查处“虚假医疗广告”。

一份落款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的《东西湖区卫计委第三次关于移交武汉明仁中医肾病医院(原武汉明仁中医医院)虚假医疗广告处理的函》中表述称:“2016年1月27日,我委收到贵局《关于武汉明仁中医医院虚假医疗广告处理的函的回复》,回复对武汉明仁中医医院的虚假广告已立案,同时建议我委吊销武汉明仁中医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卫计委的这份公函指出:“武汉明仁中医医院”,已于2015年12月3日重新登记为“武汉明仁中医肾病医院”,法定代表未变更。原“武汉明仁中医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于2016年1月27日注销。现继续以“武汉明仁中医肾病医院”的名义大量发布虚假广告,我委已于2016年1月25日向贵局再次移交。

公函还指出:为避免更多患者上当受骗,还请贵局依法对“武汉明仁中医肾病医院”的虚假广告立案查处,卫计委将结合贵局对其情节严重的认定和查处结果,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对该院进行行政处罚。

将一查到底!

2月27日,东西湖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邓学东表示,目前,该局已认定“明仁医院”存在“虚假宣传”,相关处罚决定正在“走流程”。

邓学东认为,涉及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卫生部门完全可依据手头材料,对该院进行处罚,这和工商查处并不矛盾。”

采访中,邓学东还解释了为何查处耗时较长的原因:早在去年底,局里就召集该院一名胡姓院长做了笔录,完成了取证工作,并约定元宵节后到工商部门接受处理。但前几天再次联络时,胡自称“已辞职”。本来针对“武汉明仁中医医院”的取证调查工作已经完成,但该院于2015年12月3日,从相关卫生部门重新获批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改名后将原“武汉明仁中医医院”旧证予以了注销,某种意义上,这种做法无异于“金蝉脱壳”,导致工商部门的查处陷入被动,很多工作要重新做。

“一方面要求我们工商查处,一方面又放任医院改名,不知道这是唱的哪一出?”邓学东拿出了相关审批表,对卫生部门的做法表示不能理解。不过,邓学东还是表态:无论如何,都将对该案一查到底!

(记者尹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