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立法保护“非遗” 非遗传人可优先解决武汉市户口

19.09.2015  16:17

  9月18日,武汉市法制办发布《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非遗传人,可以优先解决该市户口。

  省级项目可设工作室

  意见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规定了详细的分级、分类保护措施。

  根据意见稿,武汉市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实行重点保护,编制专项计划,配套单项扶持资金,设立专题展示场所或者博物馆,并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设立工作室。

  对省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设立专题展示场所或者博物馆,可以为重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设立工作室。

  非遗传人优先给户口

  对于非遗传承人,武汉市将给予优先解决户口的待遇。根据意见稿,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代表性传承人,可以优先转入本市户籍,包括:

  引进的外地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和广泛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列入本市濒危项目名录和记忆项目名录的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

  乱打非遗招牌将受罚

  针对当前非遗项目开发和传承中的一些乱象,意见稿作出了规定。乱打非遗招牌可被罚款。

  根据意见稿,违反条例规定,以与其资格不相符的名义开展非遗传承、传播的,或者擅自以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的名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可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歪曲、滥用和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可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大问题考验非遗保护

  据武汉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底,武汉市拥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22项,其中:国家级15项、省级50项、市级99项、区级258项;拥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24人,其中国家级11人、省级59人、市级154人。

  目前,武汉市非遗保护中仍面临一些考验。一是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考验。有的传统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滥用和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重申报、轻传承,重有形、轻无形,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其三是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乔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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