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用公积金收益投建公租房 首批可融资55亿元

17.06.2014  18:45

图为:公租房投资建设模式

  楚天金报讯 记者张军

  住有所居,这是国务院提出的要求。

  近年来,全国各主要城市都在大力发展公租房,以满足低收入阶层基本的居住需求。“十二五”期间,武汉市以缓解需求为目标,需建设12.7万套公租房,约500万平方米,然而,实际获批和在建的政府类公租房仅为2.8万套。

  在这个背景下,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定了“关于投资建设公租房试点的实施方案”,准备用公积金收益部分投资建设公租房,重点满足“夹心层”缴存职工租房需求。

  近日,该中心主任陈祖信面对楚天金报记者,详细地介绍了这一方案。

   公积金制度从单一保障向双重保障转变

   中心城区试点建设公租房

  为谁建?陈祖信介绍,主要满足“夹心层”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这一方案显示,该中心在不动用职工住房公积金本金的前提下,拟投入资金,选择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相对较好的中心城区地块(二环线以内),建设一批公租房。该项目将根据公租房的市场需求,计划在武汉三镇中心城区分别选址,竞价获地,拟于条件成熟时启动。

  目前武汉市公积金缴存职工中,有部分职工住房困难,没有贷款和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有的虽符合武汉市公租房的享受标准,但因公租房供应总量有限,地点偏远,交通与其他基础设施不完善,难以享受公共财政提供的公租房。

  如果这一项目得以实施,将是一项重大制度改革,即从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一保障,向贷款和公租房供给双渠道保障转变,保障覆盖扩面到广大的缴存职工群体,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的基本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