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心城区4月16日起全面“禁摩” 再出现即违法

12.03.2015  12:14

  资料图片:吊车正将一辆辆提前报废的摩托车吊上拖车。张由琼 摄

武汉中心城区摩托车“大限”到来

下月15日以后,中心城区内出现摩托车就是违法车辆

武汉晚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张鹏)下月15日以后,武汉中心城区的12878辆摩托车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中心城区全面“禁摩”。而之前外地摩托车也早已在三环线内禁行,这意味着4月15日之后,武汉中心城区内不应该出现任何摩托车,出现即违法。

摩托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

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4年三年期间,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摩托车交通事故1315起,受伤1434人,死亡269人,事故经济损失258万元;平均每年发生一般程序摩托车交通事故438起,受伤478人,死亡90人,事故经济损失86万余元。而去年武汉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07起,死亡357人,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了四分之一。

交管部门表示,在摩托车的驾驶员群体中,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但他们交通法制意识又比较淡薄,容易不戴头盔、无证驾驶、超速等,导致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

中心城区有12878辆摩托车

早在2002年4月,我市中心城区就实施“禁摩令”,不再对新购买的摩托车上牌,对已上牌的摩托车实行自然淘汰。按照摩托车强制报废期最高为13年计算,至2015年4月15日,武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摩托车均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中心城区摩托车禁止上路行驶。

截至2015年2月底,全市摩托车保有量为166931辆。其中,中心城区12878辆,新城区154053辆。4月15日以后,中心城区的12878辆摩托车将从此不能再上路行驶。

即日起,交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主次干道、重点路口和公交车站、火车站、地铁站、“三圈”周边等部位,安排专门整治力量,每天设置不少于5个整治点,坚持对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同时,根据市政府关于三环线内禁止销售摩托车的规定,交管部门也将会同区工商部门,对辖区摩托车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严查违规销售行为。

不注销摩托车影响买新车

根据”汉版道交法“,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不予办理其新增机动车注册或者转移登记手续。

由于”汉版道交法“从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交管部门表示,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含摩托车),强制注销日期处于2014年9月1日(含)以后的,不予办理其新增机动车注册或者转移登记手续。强制注销日期处于2014年9月1日以前的,不影响其新增机动车注册或者转移登记手续。

目前,中心城区现有摩托车全面停止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需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到硚口区汉西市场办理。停止各中心城区交通大队摩托车预检工作,中心城区摩托车需检验的一律到新洲区天龙检测站依法上线检测。

车辆管理部门还将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处罚严厉最高罚款万元

交管部门表示,“禁摩”范围包括普通摩托车(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在“大限”之后,交警对违法摩托车的处罚十分严厉,其中,处罚数额最高的要数“私自更换新车后未办理登记仍使用原车号牌、行驶证上道路行驶的”,交警将扣留车辆,合并处以10000元罚款,收缴牌证,记24分。

违法者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12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以下;违法者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的(驾驶人有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处200元罚款,记12分;违法者持有非摩托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合并处以4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以下,记24分。同时,利用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交管部门将扣押车辆,处3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注销车辆牌证,没收违法所得。如驾驶人有无牌无证违法行为的,应予合并处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扣留驾驶证、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政策解读】

问:车主如何注销报废摩托车?

答: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提出申请并交售机动车,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审查并出具注销证明。

问:机动车回收企业如何联系?

答:目前武汉有3家机动车回收企业:1、武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27-86899977;2、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电话:027-83535400;3、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电话:027-84959180。

问:车辆资料丢失如何办理注销?

答: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丢失的,可以凭车主身份证到车辆管理所核对车主及车辆信息无误后,将车辆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按流程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问:摩托车不在了怎么办注销?

答:对于因各种原因导致车辆灭失的,车主需出具灭失证明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问:远城区摩托车如何行驶?

答:禁摩后,远城区摩托车不能进入中心城区行驶,否则按“闯禁行”可罚款200元计3分。

问:“麻木”也属于禁摩范围吗?

答:属于,“麻木”即正三轮摩托车,属于摩托车的一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由残疾人驾驶,正常人驾驶将被罚款50元,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摩托车的,则按照摩托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问:特殊行业确有运输需求怎么办?

答:按照之前武汉市对于电动车的规定,去年10月1日之后,超标电动车全部划归机动车范畴,即摩托车。但部分涉及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的确有运输需求,交管部门统计后约有3万多台,准备将其统一颜色、统一牌照进行标准化管理。待市政府讨论通过后,交管部门将为其核发通行证。